这一法案还包括两个涉华条款,但在措辞上都仅表明是国会“意向”,对总统没有强制力。其中一条款称,美虽然对钓鱼岛主权最终归属不持立场,但承认日本对该岛屿的行政管辖权,并重申《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规定的美对日本的安全承诺;另一条款则呼吁美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先进的F-16C/D或类似机型战机。

军事:美众院通过国防授权法案 承认日对钓鱼岛管辖权(www.joowi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