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在划界

  事实上,在2005年12月举行的中越第十二轮政府级边界谈判上,两国就同意成立中越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联合工作组,就双方商定的湾口外海域的划界和共同开发问题进行谈判,继续认真研究南海共同开发问题,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然而直到今年,双方才迎来联合工作组的第一轮磋商,足见其进展之艰难。

  “这个问题很棘手,双方很难达成妥协。相对于北部湾湾口内划界,湾口外海域的划界和共同开发难点颇多。其中内部挑战是,中国对西沙群岛及其附近岛屿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越南从未放弃其诉求,而北部湾外海域划界与此难脱干系。外部挑战在于,越南作为东盟成员国之一,如果与中国达成双边上的共识,将无疑有违东盟谋求多边解决的集体立场。因此,越南国内及东盟所施加的压力,都会影响越南能否迈出这一大步。”

  他认为,目前中越在北部湾湾口外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海域权利的归属上,资源分配则相对次要。因此,如能在划界一事上有所进展,才能就共同开发问题达成一致。“在双方达成的《关于指导解决中国和越南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中,有写明要‘积极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包括海洋环保、海洋科研、海上搜救、减灾防灾领域的合作’。可除了两国海军在北部湾共同巡逻外,其他的合作很少有明确。”张明亮说。

  海洋法曾多次延迟

  为期一个月的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21日在首都河内开幕,将讨论并通过13部法律,其中就包括《越南海洋法》。越南国会常委会认为《越南海洋法》草案已基本准备就绪,已具备呈递国会审查和通过的条件。

  《越南海洋法》原定于在去年下半年第十三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但是通过讨论后,越南国会代表认为这是需要更多研究和征求意见时间的较为复杂的法案,因此该法案尚未得到国会通过。

  《越南海洋法》已准备多年,政府和国会常务委员会针对该法案多次提出修改意见。2009年十二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拟审议该法案,后因质量未达要求被搁置。2010年年底越政府曾建议将该法案列入国会法案审议议程,以便在2011年3月召开的第9次会议上通过,后政府又以部分问题未统一需要时间研究为由撤出。

  张明亮表示,南海各方通过立法来强化在南海争议海域的权益要求是大势所趋,越南政府迫切希望尽早通过海洋法并不意外。在他看来,前述海洋法就南海争议海域的内容起草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在海洋法中明确,如对越南所称长沙群岛(即西沙群岛)拥有所有权,但不公布领海基线。其二是不仅宣称对相关岛屿拥有所有权,同时公布领海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