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艘退役军舰改建后入海监

  由于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海洋维权执法任务大幅度增加,13艘新造海监船入役依然未能满足需要,海军将退役舰船改装或改建成海监船后投入使用,进一步缓解执行海洋维权船舶不足的问题。据笔者所知,目前为止,由原来海军所属的退役舰船,经过改造或改建后转为中国海监执法船并正式入列的共11艘。其中:转为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下属的4艘,由原北海舰队所属的“北拖710”远洋拖轮改建为中国海监110船,由原“海冰723”破冰船改建成中国海监111船,由“北运814”船改建成中国海监112船。

  转为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属下的有3艘,由原东海舰队所属的驱逐舰131“南京”号、“东测226”测量船分别改建成海监执法船。“东拖830”远洋拖轮改建工程已经结束,船名改为中国海监“137”并正式入列投入运行。

  转为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属下的4艘,由原南海舰队所属的驱逐舰162“南宁”号、“南拖154”拖轮、“南调411”海测船、“南运830”远洋拖轮等4艘退役舰船,分别改建成中国海监“167”船、中国海监“168”,中国海监“169”船以及中国海监“852”船。

  13艘新造海监船加上11艘海军改造的退役舰船加入海监行列,使海监队伍的实力大增,执行任务的能力大为提升,为完成当前艰巨的海洋维权任务有了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