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军机、军舰都这么近距离对峙了,我们的军舰还不进行警戒、警告,那就是失职。须知侦察、警戒雷达和火控雷达是两码事,前者要进行全方位、远距离、大面积的搜索;后者要在前者提供的概略目标的基础上,进行定向、定点的精确锁定。两者的雷达波长、波瓣都是不一样的,日本军方长期对中国进行电子侦察、情报搜集,对此应该心知肚明。再说,日本的军机、军舰在我舰艇编队附近进行抵近侦察,我们的军舰难道只能听之任之,束手待毙吗?如果连搜索、警戒雷达都不能开启,那不是等着挨打吗?须知日本刚刚扬言要对我进行警告射击,谁知道打过来的是实弹还是警告弹?我们不能不防。即便日本发射的只是警告弹,它好歹也是个物理威胁;而即使我们用搜索雷达进行照射,充其量也只是个光电警告。谁的危险性更大,明眼人一看便知。

  其三,如果发生擦枪走火事件,责任到底在哪方?毫无疑问,肯定在日方。我们的舰艇编队在国际水域进行正常训练,日本凭什么要进行抵近侦察,又凭什么要对我们正常的航行进行干扰?而且这种干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据不完全统计,日本飞机对我的抵近侦察,每年都在500多架次左右,对我的训练干扰更是家常便饭,日本的军舰经常在我编队航线上进行尾随跟踪,采取蛇形干扰,甚至纵向干扰,任何国家的军队都会把这种行为视为军事挑衅。日本军机还经常玩一些危险动作,最近它的F—15J战机距离我运—8巡逻机翼间距离只有5米,稍有差池就会机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