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中国商飞采取的是“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飞机机体部件和系统等都可以通过全球采购得到,能充分利用全球最好的资源,但试飞环节却无法交给其他机构做。ARJ21—700飞机前期的很多试飞工作都由中航工业试飞院负责,但是中国商飞公司作为申请方,必须自己向局方表明飞机的符合性。

“试飞是主制造商能力十分重要的一环。”一位资深航空专家表示。

民用飞机试飞风险系数高、技术难度大、保障需求高,但随着C919大型客机、ARJ21新支线飞机项目研制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国商飞公司意识到,没有成熟的民机试飞团队,就无法打造一个完整的研制链条,公司需要尽快建立自己的试飞队伍,提升自身的试飞能力。

航空专家则表示,大飞机公司拥有自己的试飞力量,对加快试飞效率,推进ARJ21和C919两大型号研制及能力建设,效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