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潜艇建设方面,我们既要看到几十年来我们取得的飞速进步,更要清醒地看到我们与先进海上军事强国的巨大差距。只有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才能发展成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强大海基核力量。为此,笔者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首先,要“规模适度”。我们的核潜艇力量无论是数量还是技术水平,在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当中都是最少和最弱的,我们绝不能盲目攀比美国去建造70到80艘核潜艇,但是至少也应该拥有20多艘左右的规模才行。

其次,要“瞄准高端”。我们应该尽快提高核潜艇的综合性能,包括降噪低音、机动能力、搜潜和攻潜的反潜能力、对水面和陆地目标的打击能力,以及在复杂海情和复杂电磁环境中行动的生存能力和抗打击能力等。

第三,要“稳步推进”。受到科技、工艺等方面的限制,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大幅缩小与其他海上军事强国的差距,要按照“多型号、多批次、少数量和以新换旧”的原则,逐步提高我们核潜艇的技战术性能。

第四,要“统筹平衡”。建设海军是花大钱的,发展核潜艇也是要花大钱的。要按照统筹平衡的原则,搞好战略规划,既考虑到核潜艇部队建设的需要,也要考虑到海军其他兵种建设的需求,更要考虑到解放军其他军兵种的建设需求,搞好需要与可能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