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到作战指标,五角大楼的要求是发展一种“远程反舰导弹”,能够在1000公里的距离上压制敌方舰队。更重要的是,该导弹要作为正在实施的“空海一体战”战略体系的一部分,是五角大楼的“撒手锏”武器之一。经过激烈的竞标,实力雄厚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击败各个对手,于2011年拿到研发合同。按照项目负责人托斯基的说法,一旦“远程反舰导弹”服役,美国海空作战平台将有能力“在敌方的反舰导弹射程之外发射该导弹,不用照面就赢得胜利”。

  反舰导弹“家族”

  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开发的“远程反舰导弹”实际是一个反舰导弹家族,即分为两大型号:“LRASM—A”是一种亚音速隐形空射型,“LRASM—B”是一种超音速舰射型。对同时搞两种版本,经验老到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团队的解释是:导弹高速化是不二的作战突击法宝,“跑得快”留给对手的防御时间就越短,有道是“迅雷不及掩耳”。可是“有一利,必有一弊”。开发传统意义上的巡航式超音速反舰导弹,离不开体型硕大且结构复杂的液体燃料冲压发动机,这令大多数舰艇和飞机有“难以承受之重”;另外,超音速导弹特别消耗燃料,同样的距离,超音速导弹所需燃料要比亚音速导弹多出一倍多,而且超音速导弹因弹体和高密度空气摩擦,会产生明显的红外热源信号,使防御方在很远距离上就能发现,无形中就抵消了超音速导弹的速度优势。可见,超音速和亚音速反舰导弹各有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