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德国,死刑]:

  王德华:德国别把今日中国当成“晚清”

  厦门中院20日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德国人台森多夫(Teisendorf)死刑,这也是首例德国公民在中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台森多夫于2010年6月,在厦门街头用铁锤和刀具将他的前女友和前女友的新男友残忍杀害。德国外交部公开为这名男子“请命”,表示要尽全力阻止死刑的执行,同时威胁称,“可能给中德两国关系带来新‘麻烦’”。

  “我的地盘上我作主,别人说的都是瞎扯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没什么可争议的”、“依法治国,要国内外人一视同仁,不可偏袒,否则只会助长这些外国人的嚣张气焰”……中国网民对厦门法院的判决举双手赞成。

2014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德国。(资料图)

2014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德国。(资料图)

  作为了一个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德国政府阻止死刑的执行,表现了德国政府对自己国民生命权的重视,值得肯定。但德国的法律不是国际法。中国尊重德国的法律,也请德国尊重中国的法律。凡在中国犯罪的,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中国人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中国刑法追究刑责。如果为了讨德国人的欢心而置中国法律于不顾,如果中国政府在自己的地盘上都无法做主的话,中国政府就成了晚清政府,中国人民会骂中国政府得了“软骨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