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公布

大幅增加专业博士招生数量

光明日报记者 陈鹏

9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称,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一半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渠道。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我国逐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

截至2019年,累计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万人。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99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行业产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专业学位类别不断丰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招生规模已超过研究生招生总量的一半,培养模式持续改进,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认同。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方案》提到,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的观念仍需扭转,简单套用学术学位发展理念、思路、措施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质量问题并存,类别设置仍不够丰富,设置机制不够灵活,个别类别发展缓慢,培养规模仍需扩大,培养模式仍需创新,培养质量亟待提高。博士专业学位发展滞后,类别设置单一,授权点数量过少,培养规模偏小,不能适应行业产业对博士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

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向重点领域倾斜

《方案》提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方案》明确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根据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未来领军人才。

《方案》提出,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标准。博士专业学位类别一般只在已形成相对独立专业技术标准的职业领域中设置。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的重点是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公共卫生、公共政策与管理等对知识、技术、能力都有较高要求的职业领域,也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的原则,在其他行业产业或专门领域中设置,一般应具有较好的硕士专业学位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