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王恺雯】为方便乱港分子移居英国,近日一批英国议员提出一项修正案,希望修改英国国民(海外)(BNO)护照政策,允许1997年之后出生的香港居民申请BNO签证。
据东网等港媒报道,当地时间12月7日,英国下议院就有关修正案进行辩论,修正案未获英国政府采纳。
对于上述结果,有所谓的“人权组织”深感失望,叫嚣事情不会到此结束,期待上议院继续“施压”。
达米安·格林提出的修正案
报道称,上月初英国议会审议《国籍与边界法案》时,英国保守党议员、前副首相达米安·格林(Damian Green)提出一项修正案,呼吁放宽BNO签证申请资格,让父母其中一方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人,也可以申请BNO签证。
修正案获得获得英国前卫生部长杰里米·亨特(Jeremy Hunt)、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汤姆图根哈特(Tom Tugendhat)等20多名议员的支持。
当地时间12月7日,该修正案在下议院展开辩论,格林声称,他的修正案旨在为香港“反抗压迫的勇敢青年提供更多保护”。
不过,英国负责移民和边境事务的政务次官凯文·福斯特(Kevin Foster)表示,该修正案没有设置年龄限制,也可扩展到从未踏足香港的持BNO护照人士子女,这会存在一些问题。
福斯特指出,不符合资格申请BNO签证的人士仍有方法前往英国,例如以学生身份或工作假期(即“青年流动计划”)等,而英国每年有1000个工作假期名额,比申请人数更多。
格林表示,他不会在下议院推动对有关修正案进行投票,希望给予政府官员更多时间,为适合香港年轻人的“流动计划”制定更好的细节。他又称,希望上议院版本的修正案能够获得通过。
达米安·格林 视频截图
BNO护照的签发对象为1997年7月1日之前出生的香港居民。今年1月,英国政府单方面改变BNO护照的性质,允许BNO护照持有者和近亲(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成年子女、需要接受看护的其他亲属)申请到英国居住、读书或就业,逗留满6年便可申请英国国籍。约有540万人符合申请资格。
不过,在不少乱港分子眼中,这些新政并不足以为他们提供帮助,因为1997年后出生的香港居民无法独立申请BNO签证,只能跟随其拥有BNO护照的父母一起前往英国;若其父母不愿去英国,他们也无法利用BNO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