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必须要采取措施对付这些明里暗里对抗港府的公务员。一方面,要追究他们违反防疫规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则是要追究他们违反誓言或文件的法律责任,轻则革职,重则法办。只有涤荡了混在公务员队伍中的“黄尸”,才能促进“爱国者治港”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