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驻法大使卢沙野在接受法国电视一台采访时,认为前苏联国家领土边界问题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并且依照国际法,前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并没有真正的通过双边谈判确定领土。而是沿用苏联内部划分的领土边界,因此无国际法可依。这段话一经播出,引起了波罗的海三国的对我方提出抗议。那么,前苏联国家的领土构成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首先,苏联解体后,苏联独立国家联合体(CIS)成立,其中包括了15个独立国家。这些国家的国家领土的法律依据因其独立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而不同。以下是这些国家的一些法律依据的简要介绍:

俄罗斯联邦: 俄罗斯联邦宪法(1993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乌克兰: 乌克兰宪法(1996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哈萨克斯坦: 哈萨克斯坦宪法(1995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白俄罗斯: 白俄罗斯宪法(1994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宪法(2010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宪法(1992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塔吉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宪法(1994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阿塞拜疆: 阿塞拜疆宪法(1995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格鲁吉亚: 格鲁吉亚宪法(1995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亚美尼亚: 亚美尼亚宪法(2015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摩尔多瓦: 摩尔多瓦宪法(1994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拉脱维亚: 拉脱维亚宪法(1922年,经多次修订)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立陶宛: 立陶宛宪法(1992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爱沙尼亚: 爱沙尼亚宪法(1992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宪法(2010年)是该国的最高法律。

从这里看出,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在独立后,领土组成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由国内宪法组成。不过因为各国宪法不同,在领土方面也有相互冲突的地方。这就需要冲突方有双边协议来确立领土边界。就实际情况而言,前苏联国家的领土争端也时有发生。较为让人熟知的有以下三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