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人民非属“中华民国国民”?蔡当局为了不让中国大陆人民适用台岛内的“国家赔偿法”,台“行政院”发函通令各“部会”,“中国大陆人民非属‘中华民国国民’”。台“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1日辩称,部分机关30年前的解释函已不符时宜,因此陆委会重新检视相关内容,避免持续造成不必要的困扰,也避免民众与国际误解。
媒体追问,法界认为症结点应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否要修法?林子伦仅就“国家赔偿法”部分进行说明,他说,现行“国赔”法条与保障人权精神未竟相符,新法通过后,对境内受害的境外人士,一律可依法请求。
对于蔡当局的动作,台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批评,为了不让大陆人适用“国赔”,“行政院”大张旗鼓转了一圈,但结果一点儿也没有改变法律的规定:大陆人依然不是“外国人”,大陆人民还是适用“国家赔偿法”!“行政院”这个函释,语焉不详又有违法嫌疑,目的似乎只是为了宣传“两国论”,让支持“一边一国”的人爽一下。问题是,这些开心的人,恐怕都被诈骗了。
廖元豪直指,“台独”是虚(一点儿也不“务实”),“两国论”是空,把支持者当白痴来诈骗。唯一的功能,或许就是在选举期间摆出姿态,希望吊出国民党大喊“一中”,然后趁机骂人“卖台舔中”,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