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两点都与大西洋没什么关系,从决战需求上来说,我们在大西洋也没有领土,不存在什么被军事干涉需要区域拒止;从勤务需求上来说,如果我们与北约爆发直接的冲突,那就不存在中欧之间的海上航线了,也就不可能有什么护航需求,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将舰队派往大西洋的可能,最多就是利用吉布提乃至巴基斯坦的一些港口,部署上一些驱护舰,来防止欧洲利用海上力量来破交而已。
另一方面来说,我军在海军实力的建设上,又是不那么重视海军自己的进攻战役能力的,或者说海军缺乏自己独立自主打海上决战的能力。我军直到今天,在军事学说当中,都对于依靠或者主要依靠海军自己的进攻能力,打赢一场海上战役相当的不感冒;而是更强调海军的舰艇集群作为一种支柱性的力量,配合空军共同支撑火箭军,发动远程火力战体系,来打赢区域拒止作战。
就像虎哥刚才说的,海军的主要决战需求都集中在我国周边,海军的水面舰艇集群也好,航空兵力量也罢,虽然都有一定的打击能力,但核心还是为了支撑起火箭军为核心的弹道导弹远程打击杀伤链。这导致海军在建设上更侧重于防空能力,态势感知能力等方面,而适当的舍弃了自主的战役打击能力的建设。在实际的西太地区海上决战当中,海军主要利用机动舰艇集群,与南海综合基地部署的海军岸基歼击航空兵,以及防空导弹与雷达兵互为犄角的方式,撑起南海的防空反潜网,确保纵深的安全;同时利用舰艇与航空器,承担搜索,跟踪,监视,目标查证与打击引导的任务,给火箭军充当远程打击链路上的最后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