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2打气球,在美国国内也有不小的反对声浪
F-22首开空战记录,尽管只是个气球
美国完全没有必要击落无人飞艇,连美国官方都承认:对地面上的人们不构成威胁,对美国安全也不构成影响。现代探空气球已经不再用于侦察行动,远不如卫星有效。但是美方依然决定击落,费了不少的力气,先后出动多架次战机,也想了不少办法,最后的攻击阶段更付出不小的代价,两架战机利用跃升打法逼近气球,其中由F-22发射空空导弹击落气球,也算创下了F-22战斗机服役18年来,首个空对空实战战果,可惜,没什么含金量。对比F-16首战击落米格-25,F-35首战击落伊朗无人机,F-22这个气球确实很没有什么说服力。
抛开F-22这种五代机打气球的行径以外,既然美方无视我方关于气球的解释,单方面进行定义,那么以后我们也可以如美方一样,单方面对美方的行动下定义,压根不需要听美方如何解说!我方将无人艇定性为:合法航空器,这个说辞也值得研究一下,表明无人艇属于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民用航空器,虽然性能远不及民航飞机,但是这个定位是相当重要。而美方不接受这一理念,那么我方也没有必要接受美方对任何飞行器的定义,比如:美国政要专机是否拥有合法飞行器身份,将由我方决定。
既然要出击拦截,那么解释权就落到了准备要拦截的一方
美军行为给解放军提供了在台海拦截的范本
美方可以将失去控制的无人飞艇称为“间谍气球”,那么我方为什么不能把美国政要专机视为军用侦察机呢?对其采取的行动也完全可以由我方来定义,而不需要跟美方协商,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都具有单方面的可行性,如同美方采取的行动一样。毕竟,执行专机任务的机型,很多时候都是隶属于美国空军所属。例如去年8月,佩洛西窜访台岛时候,所乘坐的波音C40C客机,就是波音-737的军用版。所属单位就是美国空军,专门是进行领导人外出时的专机任务。如果从广义上来说,这也是军用飞机,也就是军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