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的是,气球和飞艇的用途不同,高空气球有很大可能是民用的,但也有军用的,总体上侧重无动力飞行。飞艇则偏向军用,可搭载更大的载荷,比如雷达等,定点于某个区域上空进行监视活动。

第二种可能是非常规物体,雷达可能将一种比较罕见的航空现象或者气象现象,判定为一个实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我领空安全,在确定不是民用航班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包括击落在内的方式给予消灭。

图片解读:美军使用的单兵无人机也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在我近海进行侦察活动,一旦发现,完全可以给予击落,这也是一种可能性

图片解读:美军使用的单兵无人机

第三种可能是不明国籍的无人机。这种情况相对少见,因为无人机速度比浮空器快,由于被击落的坐标应该处于我领海内,我方当然有权力处置这些可能危及国防安全的不明无人机。不论无人机的大小、型号如何,只要可能威胁到我国防安全,在自己的领海领空内击落都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操作这些小型无人机对我国防设施等进行侦察。

基于以上三点,日照附近出现的不明飞行物可能是浮空器,也可能是不明国籍的无人机,但最终的目的可能是给予美军对等的反击。考虑到美军经常在我周边海域进行无人机活动,一旦其越过红线,击落它也是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