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人一般的观念中,除了威慑以外,中国的核武器与收复台湾的统一之战是没有什么直接联系的,但实际上,核武器却是有可能投入实战的。可能大家会非常奇怪,我国不是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吗?

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一般解释是,只有在中国本土遭到敌人核打击的情况下,我国才会进行核反击。这个没有什么好说的,我们当初发展核武器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当时美帝国主义对我国的核讹诈。但我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可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承诺,否则我们就不会在60年代那么艰苦的情况下,也要勒紧裤腰带,搞出原子弹、氢弹了。

只要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中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就不再有效。

这就意味着,不仅是洲际弹道导弹与核潜艇等核武器,还有核武库、核潜艇基地,核基地等核设施,在遭到敌方攻击时,我国都可以使用核武器进行反击。这是因为敌方对我军的核武器及相关设施进行攻击,直接的目标就是削弱乃至解除我国的核反击能力,为即将对我国发动的核战争作准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即使敌方用常规武器对我国的核武器及相关设施进行攻击,我国依然会用核武器进行反击。这在目前的形势下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美国在我国周边已经部署了大量远程精确制导武器,具备用常规武器先发制人,大幅削弱我国核反击实力的可能性,可以说这一条就是用来打消美国这种侥幸心理的。

我国的主要城市有40个,包括28个省会城市(包含自治区首府)、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以及香港、澳门等,这40个城市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理论上,只要这40个城市遭到入侵或攻击,按照既定的核战略,我国就可以进行核反击。至于民用设施,涵盖范围就广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峡大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