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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汉和防务评论》月刊6月号刊登题为《下一代中国海军舰载机选定工作》的报道称,来自中国航空工业界的消息来源确认了沈飞研制歼-31(非正式名称,暂且借用)的若干动机
歼-15为过渡机型
报道称,歼-31在沈飞内部称作“小四”,与歼-20“大四”相区别。因此,研制歼-31的根本动机在于看准两大市场。第一、中低档的中国空军第四代战斗机,兼顾出口。第二,确实如外界所分析的那样,沈飞把歼-31视为向中国航母积极推销的重点机种。目前没有任何在研国产战斗机具备这两种能力。
资料图:中国歼31”战斗机
尤其是下一代隐形舰载战斗机,在美军F-35A即将服役之际,当初研制歼-15就是作为过渡,先解决有无的问题。为何在俄罗斯已经退役苏-33的情况下,中国还生产歼-15?
消息来源回答说:这是因为在F-35A服役之前,或者即使服役,F-18E/F至少还会服役20年,因此,歼-15的主要作战对象是要求逐步改良成能够对付F-18E的水准。至于如何对付F-35A,的确不是歼-15的研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