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在巴西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人民银行表示,巴西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巴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人民银行与其他国家央行签署人民币清算安排合作备忘录早已有之,密集签署期是在2014-2015年。其中,人民银行2014年与德国、英国、法国、卢森堡、韩国、卡塔尔、加拿大、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泰国等10个国家的央行签署了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2015年又与瑞士、智利、匈牙利、南非、阿根廷、赞比亚、阿联酋等7个国家的央行签署了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2016年仅与美国邦储备委员会、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分别签署了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2017年没有签署,2018年与日本、菲律宾签署了备忘录。其后,人民银行与各国央行签署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合作备忘录的进程中断,直到2022年才恢复,当年9月20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与老挝和哈萨克斯坦央行签署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合作备忘录的消息。公布消息时人民银行均表示,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利于“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
从以往签署的情况看,备忘录只是“组合拳”中的一个环节。其他举措还包括:第一,授权某银行——通常是中资银行在合作所在国的分行——担任在该国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例如,2014年6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法兰西银行签署了在巴黎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与卢森堡中央银行签署了在卢森堡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这年9 月 5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巴黎分行担任巴黎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担任卢森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也有签署备忘录之后,紧接着就授权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一般来说指定清算行只有一家,美国和日本情况略有不同。美国方面,除在2016年9月20日授权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担任美国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外,还在2018年2月9日授权美国摩根大通银行担任美国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日本方面,除2018年10月26 日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外,还于2019年5 月 30 日授权日本三菱日联银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第二,在2019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之前,通常还需要给予备忘录签署对象国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与法兰西银行签署备忘录之前的2014 年3 月 26 日,中法联合声明就宣布给予法国 800 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从额度来看,给予美国的最高,为2500亿元人民币;日本次之,为2000亿元人民币;法国、韩国、德国又次之,为800亿元人民币;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智利、匈牙利、马来西亚、阿联酋、泰国、荷兰为500亿元人民币;给予卡塔尔的额度最低,为300 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