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介绍,镇政府另一名干部告诉他,住宿费是138元一天,伙食费是60元一天。因为这家宾馆在网上发布的售价显示,有78元/天的房型。他嫌200元/天的标准贵了,一番讨价还价后,镇干部答应便宜至150元一天(含住宿费和伙食费)。要他们交14天的隔离费,每人各为2100元。

3月7日,王某向上游新闻记者提供的短信记录和录音,证实了上述讨价还价的过程。

王某说,他用援建火神山医院的工资和下发的隔离费,还了房贷和信用卡,根本拿不出2100元。交钱时,他让同学岑某帮忙付。此外,因为交钱不情愿,他让岑某用公司账户转至财政所账户。“当时想的是公对公转账,更正式一点,日后好查。”

随后,洗马镇政府开出证明:今收到火神山援建工作者岑某等2人回浠集中隔离费共计肆仟贰佰元整(¥4200)(150元/天/人)。此款由镇政府代收,由武汉某劳务公司直接转入浠水县洗马镇财政所农村管帐服务中心账户,用于付出岑某、王某在“不见不散”宾馆的隔离费用。

王某介绍,浠水县政府后来向媒体回应,这笔隔离费用由劳务公司代付,这与证明上的“武汉某劳务公司直接转入”相吻合。有网友据此认为,隔离费是劳务公司出的,不是他俩个人掏腰包。

王某说:“网友不知道,岑某是援建者,也是劳务公司老板,公司股东也就他一个人。公司出钱,就等于他个人出钱。他帮我付2100元,我是打算还的。说到底,就是个人掏腰包。”

费用退还,副镇长被免职

3月7日晚9时许,浠水县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稍后会发布通报。

3月8日凌晨,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经调查,洗马镇政府代收劳务公司隔离费用的情况属实,行为是错误的,反映该县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严、作风不实,他们深感自责和愧疚。该笔代收费用已于3月7日上午退还该劳务公司,并向当事人道歉。

上述通报称,经查,该县洗马镇参建“两山”医院人员岑某和王某,于2020年2月21日从武汉返浠。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两人返浠后安排到“不见不散”宾馆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两人在参建期间,中建三局已比照国家法定假日工资标准支付相关报酬。同时,中建三局另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发放隔离补贴费用,按照15天计算,每人共计发放4500元。洗马镇在两人隔离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代收隔离期间食宿等费用,共计代收4200元,其他超出费用由镇政府承担,代收费用由上述劳务公司直接拨付到洗马镇会计服务中心。

上述通报称,3月7日晚,经浠水县委研究决定,对洗马镇负责隔离点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马金安同志给予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