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月9日,湖南省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县益康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口罩过程中,从2月6日开始,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当事人处购买药品后方可购买5个口罩,且在销售口罩时没有标明价格。南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熔喷布、额温枪、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继续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坚决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重拳打击、露头就打,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