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东莞市公安局经对砸中凡凡头部的苹果碎片进行DNA检验鉴定及调查询问,查明苹果系因小女孩小星(化名)不慎从其自家阳台落下。小星跟随家人租住在该单元24层的一套房屋内,事发时11周岁,一人在家。之后,小星的母亲向凡凡赔偿了75000元。

11岁女童高空扔苹果砸瘫女婴,一审被判赔185万余元

事发后,凡凡先后七次住院治疗,经历了多次手术才脱离险情,共计住院153天。2018年9月28日,凡凡家属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凡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凡凡因颅脑损伤遗留左侧偏瘫(肌力2级以下)及开颅术后,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至少需大部分护理依赖。

2019年1月30日,凡凡父母诉至东莞第三法院,要求小星及监护人赔偿544万余元,后又以单元防护措施存在设计缺陷及物业未尽到安全警示保障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为共同被告。

2019年10月10日,东莞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庭上两度代小星及其监护人向凡凡及其父母道歉,表示该案并非高空抛物而是坠物,缘于小星的无心之失。被告小区开发商及物业服务公司则均认为自身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连线法官

防治结合 多管齐下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宣判后,本案审判长、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坚表示,本案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破坏了原被告双方原本的幸福家庭,既给幼小的凡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使肇事女孩一家背上了沉重的思想负担。事实上,只要肇事女孩的监护人尽到了相应的监护义务,这起高空坠物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再次明确了高空抛物不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一定情形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本案,陈学坚希望能警醒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自身做起,拒绝高空抛物,政府部门、教育机构、广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应同心协力,加强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等危害的宣传教育,共同守护 “头顶上的安全”,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此外,法官还呼吁加强对高空坠物的预防和管理,如居民增强防范意识,自觉管好自家阳台附属物,定期自查修缮,住建、城管、物业等部门单位联合加强对高层建筑外墙及其附着物的安全检查,并建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强保险意识,可通过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转移风险,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