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让我不要到处乱跑,要待在家里隔离,并且要每天上报身体状况给社区,还给了两份告知书给我看,我签名确认后,工作人员就离开了。之后每天社区工作人员都打电话问我的情况,我也每天测体温,一切都是正常的。

问: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

2月3日又有防疫工作人员过来,抽取了我的口腔拭子进行病毒检测,2月7日结果出来,我被确诊感染了新冠肺炎,之后我就在河源市医院接受隔离治疗,事情的详细经过就是这样了。

问:确诊前这段时间你在做什么?

我还是出租屋和披萨店两头跑,晚上在出租屋休息,白天和我老公一起经营披萨店。因为是疫情期间,上门点餐的客人比较少,我们主要还是接外卖单,有些平台有外卖员,有些是我老公自己去送的。到我确诊前,大概做了200多单外卖。

问:社区人员跟你说过要居家隔离吗?

说了。他们对我说要在家里隔离14天。

问:告知书上也写了隔离要求,你也签了字,为什么没遵守?

我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状况,而且去医院检查过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没在意。告知书上的内容我没认真看。

问:这段时间你都接触过什么人?

具体的接触者就是我老公、婆婆、儿子、侄子,我小姑跟她女儿年三十的时候也来我家里住了一个晚上。我去药店买过一次偏头痛的药,去超市买过一次菜,都是买了就离开那种。另外接触的就是上门买披萨的客人,数量不太多,具体多少我也说不上来了。

问:你知道不遵守隔离规定,会带来什么危害吗?

我是知道的。但我没有想到自己染上新冠肺炎了。

问:你觉得自己有错吗?

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对因为我造成影响的人们,诚恳地说声抱歉,我对不起他们。

相关规定

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此前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毒传播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来源:“南方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