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当时的隆昌人事局下发通知,同意聘用农技干部的名单
发现自己当年“考上了”后,王英向相关部门反映,提出补录和补缴养老保险的诉求。通过人社部门答复,她了解到,自己当年考上后未被招录,是因考试后有人举报她不符合报考所需的“从事农技工作三年以上”要求。当时,隆昌三部门调查后,因她确实不符合条件,所以最终聘用的15人名单中没有她。
“而且,当时三个部门联合调查,也没有任何人通知我,我也不晓得这个事。如果当时他们通知了我,就应该有我签字认可。”王英称,她当时也不知道被举报的事,“没人找过我”。
报考疑云:
同意她上班的副镇长去世
出“证明”的时任镇长患老年痴呆
对于自己当年到底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从事农技工作三年以上”,王英有自己的看法。
她称,1994年7月高中毕业后,她开始在石燕桥镇李市门市上班。当时,因内江农校次年要招生,在门市上班的姐姐为了考农校,就找了分管副镇长代某某,同意她先去门市熟悉和上班,“以前都是口头同意就去了”。
王英的姐姐王某某,如今在石燕桥镇政府上班。4月13日,她告诉红星新闻,因自己准备参加考试,当时就找了分管领导代某某。领导同意后,妹妹于1994年7月帮她守门市。“我是1995年9月去读的书,在那之前,她守(门市)的时间更多”。
另外,根据当年招考通知,报考需乡镇党委、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对此,王英称,她当时向隆昌人事局提供了证明,证明是镇政府党政办出的,时任镇长唐某某签字,并加盖了镇党委公章。
王英称,这份“同意报考”证明是时任镇长唐某某签的字 受访者供图
据她提供的这份证明复印件显示,证明内容系石燕桥镇农技站王英于1994年7月参加农技站工作,同意她参加报考。证明落款为“石燕桥镇党委”,时间为1997年10月22日,唐某某“同意报考”的签名时间为1997年10月23日,石燕桥镇党委的印章盖在唐某某签名处。“原件应该在人事局,但我去查档案时没有。我手上就有个复印件,无意中(在家里)找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