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武器出口,中国,武器]:

  中新网4月2日电 日本政府于4月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取代武器出口三原则的“防卫装备移转三原则”,《日本经济新闻》2日刊文指出,日本政府此举大幅修改了以往在原则上禁止武器出口的方针,目的之一便是针对中国及所谓“安保环境”的变化。

  文章指出,日本政府此举还助于提升日本防卫产业的竞争力;通过装备出口和共同开发来推进与美国等友好国家的安保合作。据介绍,日本过去的武器出口三原则为禁止向(1)社会主义阵营国家、(2)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国家以及(3)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除此之外的地区也“谨慎出口”。但是,自允许向美国提供武器的1983年以后,日美导弹防卫开发等21宗出口作为例外情况得到了允许。日本这次修改的新原则明确提出了“联合国武器禁运国”等禁止出口的情况,除此以外将经过严格审查,如果认定为有助于和平与日本安全保障的强化,将允许出口。

  文章分析称,日本将与美国以外国家扩大安保合作。合作对象将瞄准越南、菲律宾和印度等。这些国家均位于由中东向日本运输石油的油轮通过的海上交通线上,而且与中国存在岛礁之争等问题。日本考虑出口可用于海难救助和海上警戒监视的飞艇和巡逻艇。为了出口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救援飞艇“US—2”,日本将与印度展开政府间磋商。此外,澳大利亚对日本的潜艇技术表示了兴趣。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与访日的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将于7日举行会谈,有望确认两国的装备合作。除了海上交通线沿岸国家以外,日本1月与法国举行了外长和防长级磋商(2+2会谈),今后将启动近期展开共同开发的装备的选择工作。此外,在防卫产业方面,三菱重工在新原则出台之后评论称,“有助于提升日本的国际存在感。希望为装备品的国际共同开发与生产等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