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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中国民间向日本皇室追讨文物 日方未予答复(2)

中国青年报 2014-12-27 10: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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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5年,清军将领刘含芳修建四柱方亭,护卫刻石。1908年,日本海军将刻石、护卫亭作为日俄战争战利品掠走,献给日本皇宫。1911年,日本海军在旅顺的刻石遗址上建立了搬移中国文物的“记功碑”,也就是今天到旅顺黄金山仍然能够看到的“鸿胪井之遗迹”碑。

  今年8月7日,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通过日本驻华大使木寺昌人向日本天皇转交信函,要求归还被掠到日本的中华唐鸿胪井刻石。4个月过去了,日本皇室只公开表示收到信件,但一直未对该会予以答复。

  中国流失于海外的文物众多,为何先选择中华唐鸿胪井刻石追讨?

  据悉,我国文物的海外流失以近代旧中国时期为最多,新中国建立后盗掘走私文物的数目也不少。其中,旧中国文物流失海外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从中国抢走的;二是当时有一些来华的外国人从中国偷走的;三是外国人勾结当时的反动军阀和奸商以极低的价格买下偷运出境的。

  关于流失文物回归的方式,也主要有三种:回购、捐赠和追讨。目前,国际上海外文物的回流,超过90%主要依靠回购,也就是拍卖。捐赠方式少而又少,追讨则更是目前最难以成行的文物回流方式,因为它牵扯到许多历史遗留问题。

  1954年,联合国在海牙通过了《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对被劫掠文物的归还,议定书规定: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领土主管当局返还处于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我国著名文物保护专家谢辰生坚持认为,如果是侵略战争时期掠夺走的文物就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正式追讨,否则私人高价购买容易被对方误认为是放弃了法律追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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