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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解析台军雄风3导弹的本质称强行放大和数据灌水

观察者网 2016-07-06 12:02:02

  一声巨响,台湾的“雄风3”导弹在7月1号突然名扬天下,大有超过鱼叉、飞鱼甚至东风21D,成为世界最著名的反舰导弹型号之势。虽然不是好名,但在今天的台湾并不要紧,知名度够高,就足以称为台湾之光了。

  跟这起事件有直接关系的林伯泽、许博为、陈铭修、高嘉骏四人也出了名,他们在灵堂门口跪下,一路膝行到灵位前,四十分钟没有站起来的景象,让所有经历过正式军训的大陆观众目瞪口呆——作为军事文化的一部分,现代军人没有下跪之礼,更不受膝行之辱。没错,军人违法犯罪当然要受惩罚,但惩罚也要按照基本法,到枪毙为止。四人遭到的这种惩罚,与黑社会开香堂无异,其羞辱程度可比枪毙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军人犯罪,该上军事法庭审判,该关的关,该毙的毙,如这般的行为实际上是对所有军人尊严的严重践踏

  不过台军的事情,槽点远远不止于此。读者可能会问,这四人涉及发射导弹致人死命的大案,不是已经被“侦办”了么,怎么没进禁闭室也没去拘留所,还能出现在灵堂里?原来台军的军事司法制度是独步天下的,自2013年发生陆军士官洪仲丘在禁闭室被虐致死案之后,台军就废除了军事法庭制度,军事检察官制度。自那以后,台湾军人犯了军法,要由地方的检察官起诉,由地方的法院审判并执行。7月1号出事以后,台湾海军按照自己的纪律给这四名军人做出处分,但军方自己能对军人做出的最大处分,无非是记两次大过,更重的处分都要由高雄的地方法院做出。而对四人的调查审问和调查期间的管理,都是高雄地检署的责任。高雄地检署则按照他们处理过失致死案的标准作业程序,在初步问话后就将四人“交保请回”,随叫随到。随后,四人便缴纳了一笔保释金,回到了原来的居住地——就是金江号军舰,照常上班,听候审理。(对军人收取保释金,也是台湾的发明。)至于军方为什么没有把他们关进禁闭室,也很简单,禁闭制度在洪仲丘案后也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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