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习近平关于南海问题有何重要论述?(3)
新华网 2016-07-10 09:58:02
6月18日,中塞元首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一致认为,在南海问题上,应根据双边协议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由直接当事方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和平解决领土和海洋争议问题。”
(2016年6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贝尔格莱德同塞尔维亚总统尼科利奇举行会谈。这是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6月2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成员国确认,应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关争议应由当事方通过友好谈判和协商和平解决,反对国际化和外部势力干涉。为此,成员国呼吁恪守上述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落实宣言后续行动指针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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