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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官媒称历史事实不容仲裁 仲裁不会促成任何改变(3)

新华网 2016-07-13 09:04:13

  2006年,中国依据《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等方面的争端排除在《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排除性声明不是《公约》可有可无的附属物,而是《公约》解释和适用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庭无视中方排除性声明的内容,强推仲裁程序,实质性剥夺了《公约》赋予缔约国行使选择权排除特定类型争端的权利。

  对自身的法理缺陷视而不见,对中方的多次声明听而不闻,对仲裁案的负面影响心不在焉,仲裁庭一路猛跑,以推进程序为借口,为了裁决而裁决,不仅枉法不公的“病灶”将使其在今后的国际法判例学中成为反面的经典,而且还让原本平静的南海成为各种域外野心狼奔豕突的舞台。

  旁白:我们为什么要说“不”

  任何法律都不能脱离现实。应有乱则治,而非治而生乱。

  过去几年的现实是,仲裁案使南海局势更加复杂,外部势力频繁介入,海上安全紧张加剧,周边国家分歧趋多,地区民生受到波及。这是试图滥用某一部公约规则解决复杂历史和政治争议的后果。

  “定分止争”是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宗旨和《公约》的本意。各种争端解决方式均应有助于实现依据可适用的国际法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目标,从而缓解紧张局势,促进争议方之间的和平合作。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通过《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寄托了各国对通过仲裁等方式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希望。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宪章》规定了包括谈判和仲裁在内的争端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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