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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军改一周年称你应知道的8个新提法!(2)

新华网 2016-11-27 1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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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机关→军委机关

  改革前,解放军四总部被称为“总部机关”。改革后,军委机关不能被称为“总部机关”。这次军委机关调整组建,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军委机关由原来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改为七个部(厅)、三个委员会、五个直属机构共十五个职能部门。《解放军报》文章指出,改革之后,军委机关新的职能定位是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调整后的军委机关将以主要精力履行战略谋划和宏观管理职能。这样调整,使军委机关职能配置更加合理,工作运行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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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区级→战区级

  在本轮军改前,解放军按照不同的地域环境等标准划分七个军区,以司令部所在地北京、沈阳、济南、南京、广州、成都、兰州分别命名。那个时候,相关机关被称呼为“军区级机关”,相关领导被称为“军区级领导”。今年初,原七大军区番号撤销,正式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东南西北中五大战区。前不久,新华社报道称,全军副战区级以上单位纪委书记培训班在国防大学举办。可见,“军区级”已经改称“战区级”。从军区到战区,一字之变,带来的却是我军领导指挥体制的历史性嬗变、结构性重塑、革命性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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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炮兵→火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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