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精日分子称"安倍是亲爹" 被警告后秒怂哀求别抓自己(2)
绵阳网警在博文中写道,“几日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不顾警告,在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博评论区造谣惑众,大放厥词,精日辱国,招摇撞骗,挑动分裂。”
面对@司波达也太君 的胆大妄为,警方有理有据地一一列举了其已涉嫌触犯的数条法律,严肃警告其立即删除所有不当言论,如果不前往公安机关自首,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煽动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46条第2款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第1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绵阳警方评论称,“如‘司波达也太君’之流的‘精日’分子,屡屡在网上挑战民族底线,奴颜媚骨,数典忘祖,是中国人的败类!”足见愤怒。
一见事情闹大了,“太君”怂了……
他先是删除了所有的微博和评论,又发私信给绵阳网警道歉,表示自己只是随口说说,旨在“鞭策中国警察”。
一边嚷嚷着自己不是“台独”,可另一边又解释说希望中国警察向台湾警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