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当事人还原“陆生共谍案”始末称被设局下套(3)
实际证据没有,为让我认罪他们就想别的法子。有一次,一个调查人员在车上跟我说:“泓旭,你跟我儿子差不多大,青春不能都这么浪费了。你现在如果认罪,我们就给你写句“态度良好”,因为你这不是什么大罪,按‘国安法’就是判5年以下,你未遂就两年半以下,如果态度好刑期还能减到1年3个月以下。你现在已经出了这个事,不会无缘无故放你的,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承认我被说“动”了。毕竟从2017年3月9日我被羁押禁见起就吃了不少苦头。所谓“羁押禁见”就是与另外一个或两个人一起被关在四五平方米大小的房间里,吃喝拉撒睡都在里边。如果睡觉平躺,肩膀会紧贴着另一个人的肩膀,而这个人或浑身刺青,也可能吸毒。因房间潮湿,很多人身上都生了疮。在约6个半月的时间里,除了出去开庭,我基本就待在这个房间里。
环球时报:你认为台当局在整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过程中,有哪些不合程序的地方?
周泓旭:首先是“钓鱼执法”,也就是“先射箭再画靶”。我刚被抓时,还天真地觉得因为自己在酒桌上乱说话,害了A男。后来我才知道,我和A男平时交往的整个过程都被其录音,但在法庭上他只截取出对自己有利的录音。2016年5月蔡英文上台后,台湾一些情报界的人想要表忠心,照台当局这种方式,要制造多少“共谍案”,都能制造得出来。
另外,台当局办案程序漏洞太多。二审时,调查局的人说完全没动我被扣的电脑。到了5月,他们“突然”想去检验一下电脑,就查出来所谓“在台发展组织的计划书”。但直到12月,调查局才去抓新党的人,这不合常理啊?为什么发现如此“重要”的资料,不立刻动手?还有就是,他们在查电脑时,按规定即便被告不在场,被告的律师也要在,不然的话,调查人员岂不是想放什么东西就放什么?
第三点就是在看守所我遭受了很多折磨,每次只有在法警带去开庭的路上才有机会对媒体喊一两句话,有些媒体的采访就曝光了台湾司法的弊端。法院居然在二审快结束时又判我羁押禁见,因为怕我跟媒体互动!
总体来说,台当局对我的调查和审判过程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不公、不义。大家应该注意到,本案全程都是不公开审理,台当局的心态很可疑。
绿营想借此炒作“大陆渗透”
环球时报:台当局为何还不放你回去?
周泓旭:把我定成“共谍”就达到民进党当局的政治目的了,绿营是想借此炒作“大陆渗透”“中国威胁”,来为“台独”行径找借口。如果台湾民众都把注意力放在所谓“大陆渗透”上的话,当局经济上做得再烂,施政上做得再不给力都没关系。这应该是台当局真实的目的,所以台当局必须把我留在这里。因为办案人员知道,新党那些人的案子办不下去了,他们必须要弄一个大陆人,和新党的人凑在一起就是个“组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