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新闻 - 军事频道 - 科学频道 - 科技频道 - 财经频道 - 健康频道 - 标签频道

环球:香港立法会议员称很多对美有好感的香港人都感到失望

环球时报 2019-11-22 09:20:03

  21日,香港立法会议员、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在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时表示,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同属特区管治架构,应互相制衡,但司法独立不应是“三权分裂”,不应造成当下特区管治能力接近瘫痪的局面。她同时表示,香港百年来建立起的法治精神正在受到考验,希望执法、检控和司法机构不要让香港市民在等待公义的过程中“等得太久”。

  谈香港高院涉“紧急法”判词:香港法院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来自中央授权

  梁美芬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高院的争议性判决背后是香港一部分法律界人士常年存在的误区,即认为对《基本法》的“剩余解释权”(对《基本法》中抽象和不清楚地方的解释权——编者注)在香港而不在中央。她表示,事实上从香港回归伊始,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存在于国家体制内的一个设计,中国的法律制度从来就没有作出把对《基本法》的“剩余解释权”直接授予特区法院的法律安排。香港法院对基本法解释权的权力来源和整个特区的权力来源一样,均来自于国家层面的授权,即中国宪法第67条第4款和《基本法》第158条。

  梁美芬接受环球时报专访(摄影:白云怡)

  根据宪法第67条第4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法律的职权。《基本法》第1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但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基本法》中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梁美芬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过去22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释法上一直非常克制,释法与否主要取决于相关争议是否对香港与国家有重大影响,以及是否牵涉到中央的重要权力。此次高院的裁决涉及到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行政权力,而这一权力并非仅仅来自香港特区政府或立法会。

  “从行政体系设计上来看,特首的职位被纳入在全国的行政架构中。从法律规定来看,《基本法》第43条明确规定,特区行政长官同时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此外,此次颁布‘紧急法’的决定是特首在香港发生动乱的紧急情况下作出的,而香港动乱也非常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她表示,自己认为这一议题显然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狂踩
(6)
17.1%
点赞
(29)
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