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费城询问报》报道,美国检方2月11日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联邦法院起诉5名美国公民,他们涉嫌谋划向中国一家炼油厂出售伊朗石油,获取数百万美元利润。

涉嫌将伊朗石油卖到中国,五名美国人因“不顾国家利益”被捕

2019年5月2日起,美国正式对伊朗实施全球石油禁运,买卖伊朗石油违反了美国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该法律在1977年通过,内容是在国家经济面临紧急情况时,赋予总统更广泛权力来应对“非常规和特殊威胁”,授权总统可单方面宣布对投资实行限制。该法主要被用来对朝鲜和伊朗等国实施制裁。

这5名被告分别是33岁的尼古拉斯·霍文、38岁的丹尼尔·雷·莱恩、30岁的罗伯特·思怀兹、26岁的尼古拉斯·詹姆斯·富克斯,及39岁的王振宇(音)。检方起诉他们从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谋划在费城等地购买伊朗石油卖给中国的炼油厂,他们被控一项阴谋罪、一项违反IEEPA罪。若两项罪名都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25年的监禁。

涉嫌将伊朗石油卖到中国,五名美国人因“不顾国家利益”被捕

检方起诉书称,据线人消息,霍文曾与另一人在美国费城、英国伦敦等地活动,自称代表美国、巴拿马和中国的主要石油买家。霍文还表示自己有一些其他联络人,后来证实这些人是思怀兹、富克斯和王。

而莱恩是达拉斯一家石油和天然气投资公司的总裁,他提出利用自己的公司进行洗钱,以推进石油交易。思怀兹则是这家公司的副总裁。

检方还称,这些被告还涉嫌在波兰注册一家空壳公司,以及在加勒比岛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安创建离岸账户,预计每月将产生约2800万美元的利润。

涉嫌将伊朗石油卖到中国,五名美国人因“不顾国家利益”被捕

检察官威廉·M·麦克斯温表示:“被告策划了一个从伊朗购买石油的计划,通过中国的一家炼油厂隐瞒石油来源,并赚取巨额利润。”美国司法部副部长约翰·德默斯指控被告将“贪婪置于美国国家利益之上”。

(编辑:Y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