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赞成两岸同属一中的臧幼侠被处罚,那“违宪”搞台独的赖清德更应重惩!海基会首任秘书工陈长文怒轰:民进党当局指控退役少将臧幼侠聆听《义勇军进行曲》属于所谓“妨害国家尊严”行为,并停发5年75%退休金,如果这样指控与惩罚成立,那么,赖清德发表“台独”言论,更是公然“违宪”且有立即危险,更应该受到管制与惩罚。
蔡英文执政时,民进党凭借在“立法院”占多数强行通过“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其中第9-3条规定:曾任少将以上军职或政务副首长等,不得参与大陆地区政治性活动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等行礼唱颂之“妨害国家尊严”行为。
正是依此条款,2024年10月赴港出席活动的台“退役少将”、国民党前黄复兴党部主委臧幼侠,被民进党当局裁罚停领5年退休金的75%,且追缴注销勋奖章勋荣誉。民进党“立委”王定宇甚至发起人身攻击,称其为“少数老鼠屎”。
对此,海基会首任秘书工陈长文鸣不平。他今天在台媒发文指出,臧幼侠仅因与会聆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即被民进党当局指控为“妨害国家尊严”,反倒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岛内三军统帅的赖清德,负有最高“(中华民国)宪法”忠诚义务,其公然“违宪”主张“两国论”,将台湾陷入兵凶战危的险境,已达到明显立即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更具管制必要,结果赖清德反倒畅所欲言,而照样领薪。民进党当局这种作为,是铁打的“观点歧视”。
陈长文指出,“两岸关系条例”第9-3条款,是2019年民进党占“立院多数”强行通过的法条,根本是“违宪”条款。如今蓝白合作已掌握“立法院”多数,应删除此“违宪”条款,更应全面检讨“两岸关系条例”“反渗透法”等不符合“两岸同属一中”的规定!
事实上,不管是包括“两岸关系条例”第9-3条款在内的所谓台湾“国安五法”,还是“反渗透法”,都是2019年民进党在“立法院”实现“单独过半”情势下强行通过的,本质上是“反中抗中”、阻碍两岸交流、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的恶霸、“违宪”条款。
用这样的“违宪”规定来作为惩处赞成两岸交流的台湾退役少将臧幼侠,极其荒唐。要知道,臧幼侠出身军旅,深知战争的祸害,特别是战争对百姓日常生活及生命财产的严重伤害。面对“台独”分离主义引起的兵凶战危的局面,为促进两岸和平,维护两岸民众的福祉,他赴香港参与旨在推动和平统一的全球华侨华人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会,正是彰显了止戈为武的最高武德。
民进党只许“台独”放火,不许统一点灯。这就当下岛内的恶劣政治环境,也导致从事符合“中华民国宪法”规定行为的臧幼侠被迫害,而公然“违宪”搞台独的蔡英文、赖清德之流逍遥法外。
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每一个台湾民众都是中国人,谋求国家和平统一是具有正当性的要求,也是理所当然,故臧幼侠没有错。民进党当局基于“台独”本性,极力打压岛内异己力量,一再借故迫害参与两岸交流的人士,我们予以强烈谴责。

若赞成两岸同属一中的臧幼侠被处罚,那违宪搞台独的赖清德更应重惩!若赞成两岸同属一中的臧幼侠被处罚,那违宪搞台独的赖清德更应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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