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否在前夫家,不应该是决定能否拿到安置款的唯一因素。如果您名下拥有该房产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且您与前夫已经离婚,那么您可以参与前夫家的拆迁并拿到相关的安置款。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您需要按照当地拆迁政策的规定,到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您缺少某些证明,可以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咨询相关政策并完善申请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拆迁政策不尽相同,因此您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对相关政策和程序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拆迁补偿安置办公室的相关人员,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首先已经离婚,在法律上你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你说的户口还在前夫家,准确的讲叫还没有进行户口本分户的一个步骤而已,但是在民政局的内部电脑系统里,已经给你划分回你的原籍了,你只需要当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重新拿户口本就对了,所以你前夫的安置款和你没有任何关系,说的再难听点,就是你去法院扯皮都是和你没有关系。当然,你说的户口还在前夫家,也不影响你前夫办结婚证,因为不需要你配合任何事情,你们手里拿的户口本已经是失效了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一切以民政局的后台数据为准。
这是属于挂靠户口的吧;如果你又再婚了,就要点脸,不要争了;如果没有再婚,和前夫有共同的孩子话,就是有也应该给孩子,做人不能不要脸。
可以,只要户口在,就是一户人家,就不知离婚时有没有给你分得房子?如有房就更完美了,如没有房产那就要与前夫家沟通析出十来个平方的房子计算在你的名下,这种情况前年(19 年)底在我的家乡拆迁中有多个这样的案例呢,都是按单人户享受68 平拆迁安置房。
离婚了,户口怎么没有迁出呢?
按理说,离婚了,尽快从前夫家中迁出。
为什么没有把户口迁出去呢?
有的人可能留恋这个家,不情愿离开。为今后留有余地,留后手,给恢复婚姻关系创造条件。
有的也许户口迁出还要好好想想怎么落户口?
前夫家拆迁,面临给安置款问题。一般正常来说,按户口本上登记的家庭成员予以安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应当算前夫家的人口。
但是,如果前夫以离婚为由,你已经不是前夫家的家庭成员,未上报,也就没有你的安置款。
如果前夫仍把你算他家庭成员上报了,被知情人举报了,负责发放安置款的工作人员,听到有人反映你们离婚了,就不该算前夫的家庭成员,你前夫上报的不好使,让审查给拿掉了,你就得不到安置款。
如果你拿到了安置款,事后一查,也会找到你把安置款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