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组织,谁负责。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最多就是和教师或学校沟通解决。
从小编个人角度来看,出市旅游车上睡着很正常。
但是一般到达目的地后,随车教师和导游、司机等人都应当在学生下车后进行检查,核对学生人数。
出现遗弃在车上的情况,可以说是随车教师的失职。
但下车的时候,旁边的同学也没有提醒一下,可以说这位同学的人缘也确实不是很好。
加上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打官司,肯定涉及到取证困难的问题。所以说一般情况下都是和学校、教师进行沟通解决。
你想要一个什么的维权结果?是让老师道歉,还是让学校赔偿?孩子已经上初中了,出去游玩时大家都快乐的不要不要的,旅途中都是欢声笑语的玩闹,你的孩子怎么会在车上睡着?即使是他睡着了,到站为什么没有同学叫醒他?秦桧还有仨朋友呢,你的孩子为什么一个朋友都没有?孩子和同学的关系已经这么不融洽了,作为家长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这个问题?我觉得既然没出什么事,就没必要深究了,因为闹下来只会对孩子更不利。
根据你提到的情况,没有出现严重后果就是幸运。我认为谈维权只能换来学校和教师的道歉。因为,你孩子最终参与了整个出游活动,并没有受到损失或者损害。
一般上,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必须向教育局申报,教育局需要审查出游的时间安排、租用车辆的车况、经营手续、学校的安全预安、实施细则、应急预案、带队领导和教师等等,符合要求,得到允许,才可以出游。
你孩子出现的问题是学校和带队教师工作疏忽,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而造成的。你如果不顾及孩子就读的学校和代课教师,就是维权,意义也不大。
你通过这件事应该好好教育孩子,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用心,尤其是和同学要处理好关系,到了紧要时候可以帮一把,不至于全部学生都下车了,自己的孩子还在车上睡觉。如果是坐高铁出游,可能把孩子拉到终点站了,那就麻烦了!
这车是什么车呀?
初中学生在学校组织出市旅游时,在车上睡着,被遗弃在车上。
不知是什么车?
是旅游包车,还是坐的火车,坐的客运班车?
如果是火车,或者坐客运班车,一觉醒来发现坐过站了,再坐车返回。
如果带钱不够买车票的,加之没出过远门,不熟悉路,可能要麻烦,小心别让坏人骗了拐卖了。
如果坐的旅游包车,到地方停下问题不算大。
我就纳闷,一个学生在车上睡着了,下车时旁边那么多同学都是装做看不见,只顾着自己下车,没有一人把他叫醒,怎么都是这样自顾自己呀?
班主任老师是这次出游的组织者,也是责任人。全班多少名同学,有多少名同学参加旅游,有多少名同学下车不点名不清点人数吗?
如果下车点名发现少了个人,及时返回车上把他叫醒,也就不是问题了。
这个班任老师真够马大哈的了,少了个人,丢了个人,自己都不知道?他不是只领着学生们玩吗?
领着全班同学出去旅游,首要的是注意安全。没了一个人,他怎么讲得安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说“被遗弃在车上,但没发生严重后果”。哪还有什么需要维权的?
是遗弃还是遗忘?
遗弃是故意的,遗忘是无意的。我认为是遗忘,不是遗弃。
如果这个学生参加旅游,事先支出旅游费了,因被遗忘在车上未能参加,这笔旅游费应当退回。
因为被遗忘在车上,该同学没有机会亲身所闻所见旅游的美景,是一个损失,只好看一下别人拍的录像照片加以弥补。
你提出维权,前提得有侵权。有什么侵权,才可维权,没有侵权,谈不上维权。
把你遗忘在车上,没有发生严重后果,谈不上侵权,也就没必要维权。在车上睡着了,自己也有一份责任。同时反思一下自己和老师,同学之间的关系。
如果旅游包车关严门窗,你在车里呼吸困难,有窒息危险的,上医院救治,有病症证明是这次被遗忘造成的,你可维权。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你可以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维权,也可以向旅游包车司机或者该车公司请求维权。
如果你被人贩子拐卖或者拐骗,要依法追究班主任老师的渎职之过错,要求赔偿损失。
同时追究旅游包车司机的玩忽职守之过错,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