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7月16日报道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7月14日报道,根据中国首部领事保护条例,中国将调动更多国内资源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包括让地方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邓励14日说,当前,越来越多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国门,这对领事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他是在7月1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共27条。
报道称,《条例》填补了长期以来的立法空白。条例明确了外交部、驻外外交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等在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中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公民、企业和机构的责任义务。
邓励说:“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是外交部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但不是外交部一家能完成的,而是各部门、各地方,当然也包括驻外使领馆,甚至企业、机构、个人等共同来完成的。”
他还说,各部门和地方应“持续完善覆盖本领域、本地区境外人员和机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资金保障”。“各部门和地方要协同行动,共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据报道,随着中国的政治和经济足迹在世界各地扩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正走向海外,寻求教育、休闲、投资和就业。安全方面的担忧也有所上升。
据外交部说,过去10年,组织实施了近20次海外中国公民的紧急撤离行动,处置各类领事保护案件50多万起,涉及中国公民数百万人次。
但由于各机构的法律责任不清,资源缺乏,这一过程变得复杂。
据报道,《条例》规定,驻在国发生战争、武装冲突、暴乱、严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传染病疫情、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需要帮助的,驻外外交机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敦促驻在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根据相关情形提供协助。
根据邓励的表述,中国还将指导驻外使领馆做好驻在国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统计,以便能够及时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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