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相信很多人对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他的两个女儿和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他的两个女儿和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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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他的两个女儿不会察觉吗?

我来分析一下吧,据长年从事屠宰工作的朋友讲,他们群中最厉害的师傅将一头猪收拾利索,几十分钟就完成了。而且,他们的刀具都是自己长年使用的,刀口磨得快,用着顺手,这就是专业。

许某某从事多年养鸭鹅工作,杀鸭鹅是他的基本功,手法利落,能够掌握到什么地方该剔什么地方该留着,不会留有尾巴。

在犯案之前,他进行了周密的准备,各种器具准备齐全,锁起来不为人所知。在案发当晚,原本就不在家住的大女儿根本不会知道自己的母亲来女士被许某某所害,她在给母亲报失踪案的时候,还存着一丝希望吧,希望母亲真的就是单纯的走失或被人绑架,最起码还留有生存的希望。

当时的大女儿对于许某某提出悬赏10万元,还略带感激之情,改变了对许某某的看法。直到警方破案,她才认识到,许某某的真实面目吧。

至于说11岁的小女儿,与许某某和来女士生活在一起,没有社会经验的她,不知道当晚母亲已经被害离世。到了早上,又被许某某哄走去玩了一天。在一天的时间里,许某某利用其熟练的技术将事情处理完毕。

到外面的超市购买洗洁精等物品,回来对卫生间认真的冲洗,直到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痕迹。其他的骨头之类,也用其他办法处理掉,把自己伪装得很好。直到小女儿回家,他与小女儿呆在家里。

想想我都感到恐怖,不是一般的害怕。从当天晚上到第二天早上,他在接到来女士单位电话后,还能装出找人的样子。仅此一点,他绝不是第一次犯案,是累犯。

许某某杀妻碎尸的时候,来女士的大女儿不在这个房间里,来女士的小女儿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来女士的大女儿根本不可能发现,因为她和爸爸一起生活。

来女士和许某某是二婚,她和前夫生有一个女儿,也就是现在的大女儿,大女儿离他家还很远,根本不在一起住,不可能发现许某某杀害她母亲的。

而来女士的小女儿睡在另一个房间,肯定也没有发现,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许某某杀妻碎尸,这个问题,还有待推敲。

有些网友问了,为什么许某某碎尸近30个小时,她的小女儿在另一个房间里睡觉,没有发现呢?这30个小时之内,他小女儿就没有起来上厕所吗?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了。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夜里总会起来去一次厕所的,有时候还会去两次,要看晚饭喝水多少。如果晚饭喝水很多,夜里就会起来两三次,就是不喝水,至少夜里会起来一次,不管吃饭的时候喝了多少水,总会有一些尿液排出的。当然也有极少数人夜里不起来去厕所。

那么,来女士的小女儿和来女士住在一幢楼房里。就算她平时没有半夜起来去厕所的习惯,许某某在碎尸时,也会防止小女儿突然起来上厕所,发现他做的事情,那样他的事情就败露了。让小女儿看到这一目,许某某真的没法收场,他肯定提前想到了这一点。

所以许某某在做案时,肯定会想办法不让小女儿睡醒去厕所,从这方面来思考,我觉得许某某应该给小女儿吃了镇定剂之类的东西,让小女儿夜里熟睡,让他有充分的时间把现场处理干净。

这样一来,两个女儿当然不会发现许某做案了,在案发后,来女士的大女儿曾怀疑许某某是嫌疑人,许某某也发现了来女士的大女儿对自己有所怀疑,他马上悬赏10万捉拿凶手,这一招还挺管事,来女士的大女儿打消了对他的疑虑。

不管许某某的作案手段多么高明,自以为天衣无缝,现在,他终究是露出了狐狸的尾巴。杭州警方还是破解了此案,在他家的化粪池里提取了样本,检查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的DNA,所以把徐某某列为嫌疑人,让他初步交代了犯罪事实。

纵观此案的前后,许某某能顺利作案,而他的两个女儿都没有发现,也是这种情况了,徐某某做的非常隐蔽,肯定不让两个女儿发现,也不让他们引起怀疑。

但是他却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永远包不住火,做坏事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人在做,天在看。

观点

按照现在的报道和公布,许某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准备好的。所以他把中间的环节都想到了也想好了。女儿当然会被他的计划给支开,所以没有察觉。

分析

在一场有预谋有策划的案件中,犯罪分子需要具备很强的反侦察意识,而且都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非常清楚的,在作案的环节,作案的细节上,他有自己的一套,更有自己精心策划好的局。

在整个作案和实施的过程中他会把所有不利因素还有就是可能发生的问题都考虑到。

另外就是家里人,怎么可以在有限的时间,熟悉的地点,让自己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自己想要完成的计划做完。

我想说

许某能够有这样的作案动机,他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察觉,更会让自己的女儿觉得自己的父亲也是无辜不知内情的,所以说准备,演戏和内心的淡定也让两个女儿没有察觉到。

据推测,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碎尸案,既然是有预谋的作案,一般都很难让人发觉。这也给警方快速破案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要不是意外发现他家的用水量一天之内暴增两顿估计一时还发现不了。

据有关报道,猜测许某在作案前应该是给她老婆喝下了安眠药,怕在的时候有挣扎。还有就是他的小女儿才11岁,许某某在作案的时候,只要用借口把小女儿支开,又或者是给他的小女儿服用安眠药,等小女儿睡着了之后再作案。然而他的大女儿不是跟他们一起住,只是以为自己的母亲失踪了而已,所以并没有察觉到异常,所以没有发现也属正常。

这才使得许某能顺利的将其妻子杀害并且分尸,然后从下水道排出,把碎尸的第一现场打扫的很干净这也能看出许某还具有一定的伪装与反侦察能力,知道怎么躲避警方的追查,这样给破案造成了不小的难度。

在面对警方调查质询和媒体采访的时候他还能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他这种心理反应这是常人心理所不能承受的压力。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可是这位许某是做了亏心事也不怕鬼叫门,其作案心里是无比的扭曲与恐怖。

真的难以想象,来女士在遇害前是怎么跟这位穷凶极恶的魔鬼一同生活的那么久的。老天是不会放过一个作恶多端的人,真相是不会迟到的,不管你再怎么有狡猾伪装也逃不过警方的追查与正义的审判。

做儿女的怎么会想到自己的父亲能做出杀害自己母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是谁都不会往这方面想的,除非许某露馅太多,但他一直都表现很镇定,所以他的两个女儿尤其是小女儿根本就察觉不了是他父亲做得,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哪里知道社会如此险恶,如此阴暗。至于大女儿,一直都在陪她继父找他母亲,据报道她开始也有过疑惑,但随着继父悬赏10万寻找她的母亲,她很快就被打消了疑虑,虽然她可能从妹妹那里听说父母总吵架,但也不会想到会发生这种悲剧,当她听说了结果后,肯定接受不了,也肯定很后怕,她怎么也想不到她平日里看起来和善的继父竟然会下这么厉害的狠手。既然许某已经归案,我们就不要去猜测了,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的两个女儿参杂了太多的私人感情,我们不能要求她们做出常人无法完成的事情,对于这两姐妹,我们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而不是一味地猜忌她们,质疑她们。我们应该帮助她们尽快的从悲剧中走出来,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以许某某的高智商及蓄谋已久来讲,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两个杀妻碎尸,并避过两个女儿,不会太难。

首先,大女儿已出嫁。

据报道称,大女儿已经出嫁,一个出嫁的女子一般不会天天回娘家,所以这中间有一段较长的空档期,家里住的就只有他们一家三口。

至于小女儿他在杀妻的时候是在晚上12点到凌晨五点这段时间,此时夜深人静,小孩子正处于深睡眠状态,因此不会察觉。

当然许某某也许给孩子及妻子喂了安眠药,让她们处于深睡眠状态,因此在用枕头闷死妻子时,她没有反抗,也没有做出任何挣扎的声音。所以走访邻居时,邻居说,那天晚上并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其次,据许某某交代,他在碎尸时曾支开小女儿。

我们可以这样设想,第二天早上小女孩醒来,父亲比她起的更早,然后跟小女孩说:“闺女今天爸有事,您先出去一会。”然后便把小女儿送到某个机构或某个人的家里,也未尝不可。

当然,这只是猜想,至于许某某跟警方是如何交代的,我们未尝得知。只是作为一个父亲要支开11岁的小女孩,完全有可能。

支开小女孩后,他便马上着手碎尸,对一个杀惯了家禽的人来说,一具在他眼里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跟一只死鸡死鸭差不多。

他应该在厕所里,以最快的方式把处理掉,并冲入厕所中,至于那些未能处理的头颅、骨头等则分散带出去抛掉。

据附近的超市售货员说,许某某事后曾经在超市里买过洗洁精,这应该就是回去清理现场的。

等到大女儿发现妈妈不在了,再来报警,已经为时已晚了。

像许某某这种十恶不赦的人,我们期盼着警方能够尽快破案,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

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那是因为这次行为是他蓄谋已久的,以他作案的手法和处理痕迹来看,他决不会允许在他作案的时候出现其他的什么意外。

为什么他的两个女儿没有察觉呢,因为大女儿不在家里,在家的就一个小女儿。许某某作案是在妻子熟睡的时候做的,很有可能当天晚上在食物中下了安眠药之类的助眠药物,下了药,不仅能够在杀他妻子的时候毫无声响,而且他在处理和清理案发现场的时候也可以随心所欲。

家中妻子被他杀了,小女儿因为药物的作用睡的雷打不动,除了他一个人是清醒的,其他的人都没法打扰他。所以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碎尸的行为,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清理作案留下来的痕迹。

所以他根本不用担心有人会打扰他进行碎尸的行为,也根本不用担心时间不够去处理这次蓄谋已久的谋杀之后留下来的痕迹。

1.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女士的大女儿应该是有自己的家庭,不跟许某某及来女士一起生活,大女儿要照顾自己的孩子,几天不跟妈妈联系也是正常的,而且就算一次两次联系不上,因为来女士有自己的工作,女儿会以为妈妈正在上班,没有当回事儿。

2.大家其实最好奇的就是小女儿是如何没有发现妈妈的,尤其是小女儿在来女士失踪的前一天晚上,一家三口还吃了晚饭,第二天早上妈妈就不见了(这个时候已经遇害),她为什么一点都没有发现呢?

我的推测是:前一天晚上吃饭,许某某有可能是给女儿和来女士都下了安眠药,他要保证自己作案时两人都不会醒,如果真的是下了安眠药,事实证明是有效的,那个晚上小女儿没有觉察到异常情况。(也有可能她醒来过,但是被许某某搪塞过去,她又回房间睡了)

第二天,她照常去上学,这个时候许某某或许是把来女士的藏在某个地方,等女儿上学后开始分尸,在女儿回来前收拾好家,所以女儿没有发觉异样。

关于这个案子的细节我们作为普通人不得而知,有可能许某某在这当中曾让女人去同学家住或者去亲戚家都说不定,我们不了解详情也不好猜测。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小女儿知道妈妈离自己那么近,被人所害失去了生命,她的心一定痛死了。

许某某为何能顺利实施碎尸行为,他的两个女儿不会察觉吗?

大女儿绝对是没有察觉的,小女儿可能有点察觉到了。

一、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而且来女士为了和许某在一起,不惜威胁前夫离婚,最终才如愿离婚,所以大女儿的抚养权基本归前夫所有,而且大女儿已经长大成人,拥有了自己的家庭,没有跟来女士住在一起,也就是说,大女儿不在案发现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就是被许某所杀害。

案发后,一直找不到妈妈的大女儿,连小区监控也没有看见妈妈的身影,这时她开始怀疑许某了,可是许某很聪明,想到了悬赏10万元的把戏,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二、小女儿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可案发当晚,据说许某给了小女儿一点安眠药吃,所以睡得十分安稳,加上许某是来女士熟睡时将其杀害,动静很小,哪怕分尸碎尸,邻居也坦言没有听到声音,说明许某很小心翼翼,对声音把控很好,小女儿基本没有任何察觉。

当然,第二天醒来,可能会有所察觉,可是许某基本已经将妻子的处理干净了,哪怕小女儿有所察觉,也不敢怀疑自己的父亲,因为她不会相信父亲会杀害自己的妈妈。

三、许某一年前就买好了绞肉机,而且一直藏着没有使用,说明他一年前就开始筹备杀害妻子的计划了,也许事前进行了无数次试验,加上他曾从事过宰鸭工,对骨头处理有经验,所以在分尸时,他才可以快速解决,并清理现场。

而且对小区监控十分熟悉,连任何一个死角都摸得通透,所以才会在扔尸时,不让监控拍到,将事情做到了天衣无缝,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狐狸也总会露出尾巴,最终经过三天化粪池调查,找到了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才锁定了许某是犯罪嫌疑人。

夫妻一场,谁也没想到,许某会如此残忍,将妻子杀害还分尸,这样的仇恨比不共戴天还要深呀。

许某某是蓄谋已久的计划,怎么会让她二个女儿知道,否则就不会是一个被害人了,

好像她大女儿似乎有些怀疑,她贴的寻人启示所留电话没有许某某的就说明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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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许某某是怎样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杭州碎尸案,不得不说是个教科书版的案件,作案人手段之老练让人哗然。

他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肯定警察会找上门,所以他把作案现场处理到了极致。

警察曾经透漏了一个细节,他购买了一瓶洗洁剂,按理说一个大男人,不会无缘无故去购买这个东西。

洗洁剂的去污清洗的效果超乎想象,他为了彻底清洗竟然用了两吨水,可见他用心良苦。

两吨水加上洗洁剂,足以把家里,所有包含来女士血迹和气味的东西完全处理掉。

再加上清洁剂清洗以后会留下特殊的味道,这味道也足可以瞒天过海。再加上来女士被冲入了化粪池,化粪池里强大的气味足可以掩盖来女士的味道,所以警犬的作用不大。

本来来女士家里,到处都是来女士的味道,让警犬无所适从。

还有一个版本,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警察第一感觉就是被碎尸了,血迹可能通过马桶流出去了。……

……

……

然后他们不动声色的继续搜索,走访!最终在抽了几十车的化粪池里终于找到了尸块。案件最终告破。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中,还有很多疑点没有公布出来,因为目前案子还在调查之中,率先公布的话很有可能被有心之心找到漏洞,而且目前许国利虽然承认了,但也随时可以翻供,因此相关人员还在积极寻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许国利的罪行。

疑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许国利如何骗过了警犬的鼻子。

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很可能用于清洗残余味道

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有用过洗碗精,这是一种强去污而且有很大香味的清洁剂,它最大的好处就是既可以掩盖味道,还不易让人生疑。

经过训练过的犬,嗅觉非常灵敏,它们可以闻到十分微弱的气味,用来进行分辩。

研究发现,人类鼻腔中的嗅觉细胞只有500万左右,主要是因为人类鼻腔也比较短小。不过狗因为鼻腔比较长,褶皱比较多,嗅觉细胞是人类的几百倍,可以达到上亿个。

这嗅觉细胞比较多,嗅觉灵敏,它们可以轻易识别环境中的各种气味,即使被稀释很多倍,依然可以轻易的识别。

但狗嗅觉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会把其他味道放大,如果环境中别的味道足以让警犬讨厌,警犬就完不成这个任务了。

基于此,许国利曾经购买过洗碗精,是不是就能说得过去了呢。

大量清水冲洗,也可以掩盖气味

虽然没有确切的消息到底用了多少吨水,可是如果用大量的清水冲洗,那么有味道也依然会被掩盖冲掉的。

清洗的话,如果再搭配一点去污能力强的洗碗精,那么味道更容易被处理,警犬闻不到也就在所难免了。

警犬的鼻子最讨厌性强的物体,如果提前用味道更大的东西进行遮盖,那么警犬的嗅觉很有可能会短时间失效,让警犬失去作用。

总之,防备警犬最好的办法就是处理现场,用其他有性气味的液体处理以后,味道几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如今已经证实了许国利购买过洗碗精,因此我个人认为,通过洗碗精清洗以后,是可以躲避警犬嗅觉的。

肯定不是骗过的,既然是警犬肯定以经发现了踪迹,警方只是当时没有公布出来,因为警犬发现了有异常动作,警方肯定有记载,警方也不会把每一个关键数据就豪无遮挡的发布出来,现场是碎尸了,没有物证不能就说是许某干的,还需要找到物证,才能抓人。

许某报警时所说的是失踪案,当时没有确切的证据也不好抓人,因为警犬也只是有灵敏的嗅觉来判断的,因为家中清洗的比较干净,留下的也就是血腥,他丈夫报警时间跟碎尸时间也不久,他作案分尸也是在厕所进行,警犬有异常表现也不能判断就是碎尸,因为来女士死时如果刚好碰到是生理期,厕所也会有血腥味,单看这一点不能直接抓人。

警犬当日没有找到和碎尸,也就等于没有拿到有力证据,接下来就是排查其它方面的细节,因为每一个排查都是非常认真,也就需要大量的时间,最后就是多方面判断肯定是碎尸了,然后抽出几十车的粪水才真正抓到有力证据,再加上那么多天的监控和一些细节排查,许某某就是犯,才力马抓人。所以不是许某某骗过警犬,警犬有异常表现,没有确切证据,或尸块就不好抓人。不是许某某聪明,警犬也不是骗过。

导读

这起案件目前可以说是已经破案,7月25日杭州警方发布通报称,犯罪凶手许某某已经认罪,他已经招供承认,是他自己趁着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杭州警方在经过25个小时不间断对化粪池进行排查,对38车粪水进行冲洗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在经过现场提取,DNA比对之后确定认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经综合判断来女士已经遇害。

毁尸灭迹

从这个角度来看,许某某杀妻之后为了毁尸灭迹,竟然对来女士进行分尸,手段极其残忍,现在想起来都让人细思极恐,后背发凉,许某某简直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为了得到来女士的所有遗产,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掩人耳目,许某某在案发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还声称,他的妻子来女士很可能出去几天散散心就回来,找不到就不用找了。

看到许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情,淡定自如,确实让所有网友都感觉到此人非常可怕,除了言语上的淡定之外,许某某竟然在一夜之间将其妻子杀害之后并毁尸灭迹,就连警方第1次到他们家里面寻找线索时,竟然没有任何发现,要知道当时警方可是带着警犬去进行搜索寻找的,而警犬可比人类的嗅觉灵敏上万倍,这就带来一个疑问,既然警方通报里说,许某某不是在别处杀害妻子,而是在自己家中,那么,许某某在家中分尸,必然会留下血迹或腥味,警犬为什么都没有发现呢?

许某某早有预谋

笔者认为,从警方的通报当中也能够看出许某某杀妻是早有预谋的,在许某某在杀害妻子之前,势必也深知,如果事情败露警察会找上门,这一点在他作案之前大概率早已经想到了。所以,他才会在作案之后将现场处理到了极致,警方通报当中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许某某在7月5日当天,购买了一大瓶清洁剂,按照常理来讲,一个大男人在妻子失踪之后,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去购买清洁剂的,现在看来,许某某应该是使用了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剂,把家里的所有血迹和腥味全部去除干净。

由此可见,从警方的警犬没有发现线索的这件事情当中就能够看出,许某某的反侦察能力超强,当然,这可能与他有过当兵的经历有些关系,在警方对他家的用水情况进行调查时,突然发现,7月5日当天,许某某家的用水量超过两吨,这一点,立刻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高度警觉,要知道,警方在动用警犬都没有在许某某家发现任何线索,而他家当天的用水量超过了正常用水量的数10倍,甚至有可能达到上百倍之多,这一点本身就很不正常,在许某某没能给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之下,那就只能说明,许某某家当天势必向下水道当中冲进去了很多东西。

使用化学药剂

现在看来,这两吨多水的用水量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许某某用包括清洁剂在内的化学药剂来清洗家中血迹和腥味的,再将所有的血迹和气味全部处理完之后,许某某家中也只会留下化学剂的味道,所以,就算警犬在他家中进行了搜索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来女士已经被许某某冲进了化粪池,而化份池里面的气味,足以掩盖掉来女士的体味。

总结

好在,警方很快就从不正常的用水量当中寻找到了突破口,因此,办案人员迅速对该小区的化粪池进行排查作业,再经过长达25个小时,对38车粪水进行冲刷筛选之后终于找到了疑似人体组织,经过提取DNA对比之后,最终确定系来女士的人体组织,至此,警方已经判定来女士遇害,而最大的作案嫌疑人显然就是许某某,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许某某也不得不认罪伏法,雁过留声,鱼过留痕,只要许某某犯案,势必就会留下很多蛛丝马迹,只要警方寻找到一个突破口,许某某的罪行势必就会败露,他也必将为自己的罪恶行径付出法律的代价。

杭州碎尸案已经被警方侦破,被害人来女士死于丈夫许国利之手,这里说到许国利在后进行碎尸处理,并且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许某是在家中卫生间进行的碎尸,可是警犬竟然没有发现,这很不符合常理。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首先,许国利肯定做的非常仔细谨慎,现场被处理的像是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这点从许国利的背景就能看出来,他完全有这个能力。首先他是做养殖及处理鸭子生意的,杀生对他来说完全不是什么问题,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负担,还有鸭子有很大的腥味,许国利可能会有某些化学药剂能清除气味

许国立处理是在卫生间里进行的,本身卫生间空间就小,门关上后再铺上塑料皮之类的东西防止血液乱溅,那么在外观上就很难看出有血迹了,后面只需要用大量清水配合消毒液,空气清新剂等就能让卫生间里的气味被掩盖。

说完了凶手可能会做的掩饰手段,再来说说警犬这边,警犬按道理来说不可能闻不到没有血腥味,即使你做的再好,但是在短期内就是有味道,警犬没有发现,我想可能跟当时警察没有往碎尸方面想有关,毕竟警犬不是人,凭着一点点淡淡的味道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就被凶手躲过去了。

只能说狡猾的许某手段太高明,这个凶杀案是有预谋的,骗过几只警犬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甚至他也考虑过躲避警犬的搜查,做了准备。还有就是更多细节没有公布出来,只有大家想象力了。他为何能骗过专业警犬,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警犬的鼻子有很多褶皱,增加了气味的灵敏性,嗅觉高于人类几百倍,警犬作为警方的侦破工具,确实作用很大,但是狗也不是万能鼻子,不能过多的相信。警犬可以在犯罪现场根据犯罪人的足迹,气味,物品进行鉴定和识别。但警犬在来女士的案件中,没有发挥其作用。

第一,对血和肉的处理方式独特。

犯罪人许某的残忍手段极其残忍,作案过程就是魔鬼的存在,一个正常女性100斤左右,血液10斤多,肉也就50多斤。他用枕头窒息死亡后,拖进卫生间放血,可以用盆子接住,再倒进沸腾的开水中,放入其他化学,凝固后倒入马桶中,用化学处理后,再用热水煮开,人的血腥味就消失了,当然还有碎尸的肉沫也是这样处理的,肉熟了后在配合水流进下水道,这样就可以躲避了警犬的嗅觉。

第二,用大量的水,洗洁精冲洗掩饰。

警方通报的作案现场是在他家的卫生间,据报道许某6号在楼下曾经买过创可贴和洗洁精,并且那天晚上用了将近两吨的水。这说明,许某现场碎尸后冲进马桶以后,许某用洗洁精清洗,有现场消毒,再打开窗户,这样来女士的气味就会变得很淡很淡,再加上天气高温,很快就气味消失殆尽。三天以后才警犬才来现场识别,狗的鼻子再灵敏,也很难发现。

许某密谋杀妻后,自我感觉良好,可如今侦查技术和破案水平如此发达,不会存在完美犯罪!警方在侦查的过程中,肯定有发现可疑之处,比如马桶移动过位置,新旧接茬的胶水。还有就是警犬在卫生间老是徘徊等等,所以警方早都怀疑他就是凶手了,只是没有铁证,不想打草惊蛇。最后动用32辆吸粪车,进过清洗和筛选终于找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找到铁证!才控制了嫌疑人许某。一场预谋的杀妻案真相大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今他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他是否后悔当初的行为呢?

我是@关中向荣欢迎大家评论,转发,谢谢!

许某某不可能骗过警犬的嗅觉,只能说警犬起到的作用有限。警犬的嗅觉是非常灵敏的,相当于人类嗅觉的四十倍,嗅觉细胞达到两亿多个,可以分辨出两万到三万种左右的不同气味,因此说许某某想骗过警犬的鼻子是万万不能的。

如果许某某预先判断警方可能让警犬来侦查,提前知道警犬登场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高强度性化学,让警犬的嗅觉失灵。

许某某用了两顿水和一瓶洗洁剂,把家中彻底的大清洗了一遍,清洗的重点,也就是处理的卫生间这个地方,至于卧室,客厅厨房,许某某不可能把清洗重点放在这些个地方。

清洗后,许某某绝不可能在使用性化学重新布置在卫生间内,所以,许某某根本就想不到警犬来到家里进行侦查。

清洁剂的气味性不大,所以也不会影响警犬的嗅觉,许某某在碎尸过程中,一定会采取措施,让血迹不会溅射到地板上,即使溅射也是极为稀少,而所有的残骸,都会经过马桶冲入下水道,处理后,在经过多次的大清洗,血迹一定是处理的极为干净,留下的气味也就微乎其微。

当警犬来到许某某家中侦查时,许某某的妻子来女士会在家中的卧室,厨房,客厅都留有气味,而且来女士的气味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因此,警犬可以在整个房间内,无论是卧室,客厅,厨房都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在卫生间也能嗅到来女士的气味,甚至血腥的味道。

警犬擅长的是根据气味寻找物体,或者长距离根据气味追踪物体,比如寻找毒品,长途追踪嫌疑犯。

可是,来女士就在家中消失,如果是一个小物件藏在家中,或者还有零碎的尸骸藏在家中,警犬百分百能够追踪到,但是来女士已经被碎尸后,全部从下水道处理掉,警犬就已经失去了任何目标,即使警犬嗅到了洗手间里,马桶里有来女士的气味,围着马桶打转,人们只能猜测,来女士生前来过卫生间,也不可能怀疑来女士被碎尸后,是从这里冲走处理掉的。

因为警犬不会说话,只能用嗅觉告诉主人,来女士到过卫生间,如果来女士从家里走出,警犬通过嗅觉就会知道,来女士已经离开了自己家,如果警犬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过家门,就等于告诉了警察,来女士没有失踪,可能是在家中被害。

而且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都可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小区,但来女士人却失踪了,警犬又通过嗅觉,没有找到来女士离开自己家的踪迹,此时警察完全可以怀疑许某某有谋害自己妻子的嫌疑,而且就是在家中。

总之,警犬不可能追踪到来女士被碎尸的蛛丝马迹,但警犬一定会表示出,没有嗅到来女士离开家的踪迹,这就给警察一个证明,来女士从始至终都在自己家中,但人失踪了,只能说明来女士在家中被害,被处理,因此说警犬在此案中,也起到了一些作用,间接证明来女士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这一点就足够破案了。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很多人确实也有这样的疑问。

在警犬来之前,有一个时间差。

犯罪嫌疑人交待:7月5号凌晨把妻子闷死,但是当时没有分尸,而是在早上把女儿支开后进行分尸。

在7月6号傍晚六七点,许某和大女儿一起去报的警。

这个时间段就是在7月5号的早上到7月6号的傍晚,三十几个小时之内,他要把全部处理完,并做好全部的善后工作。

为什么许某能够骗过警犬的鼻子,在这里作一些大胆的推测:

1.警犬是干什么?警犬就是搜寻气味,辅助公安发现线索,进而破案。

有人说警犬是先去来女士家,闻了来女士衣服气味,再出去搜寻的来女士踪迹,我觉得有一点说不通,警犬是训练有素的,血腥味肯定闻过,对此很敏感,这是它的工作范围之一,不可能家里有血腥味,而无动于衷。

唯一的可能就是,许某把卫生间的门关上了,而卫生间里面的血腥味已经被他处理的很淡很淡,几乎闻不到,所以骗过了警犬。

2.他养过鸭子,跟杀鸭子一样,很有可能是在卫生间的地上铺上一层薄膜一样的东西,然后在薄膜上进行解剖,这样就减少了血迹留在卫生间地板上的机会。

3.杀过鸭子的人都知道,鸭子的腥味很浓,许某知道用化学物质消除血腥味,很可能买一些的药物或者化学试剂,既能快速溶解人体组织,又能消除血迹带来的血腥味。

4.厕所里肯定用了大量的清洗液,用84消毒液和洗洁精进行里里外外清洗。很可能警犬来的时候,84味或者洗洁精味很浓,而血腥味又很淡,所以警犬闻不到。

不得不说犯罪嫌疑人许某,反侦察能力特别强。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了罪总会留下痕迹,警犬查不到,那还有别的蛛丝马迹可以查得到。

警犬在这起案件当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因为在失踪的来女士家里肯定到处都是来女士的气味。

即便是卫生间,有气味也是正常的,警犬也没有办法告诉人有血的味道。如果说让警犬遵循着味道找到罪犯的地方也不现实。

再加上案发当天晚上下了暴雨,气味也就冲没了。还有一点原因就是,罪犯肯定会用漂白液,等清洁用品来清理现场的。所以在这起案件当中,警犬没有寻找到证据很正常。警犬往往只是用来搜查搜寻失踪人口。

有人说许某做案手法十分高明,其实压根就算不得高明。警方之所以用了二十天时间侦破案件,并不是因为是被许某给蒙蔽了。而是警方一直在寻找证据,从报案那一刻起,警方就已经把许某列为了第一嫌疑人,就已经在周边调取监控。

但是现在随着法治的提升,警方办案也更加要求合乎规则,不能因为仅怀疑就抓人,必须要找到证据。如果是40年前,很可能就是先抓起来打一顿再说,现在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

之所以说许某的手法不高明,就是因为这几天看也能看到国内外有很多类似的案件,都是丈夫杀死的妻子,碎尸,之后报警,无一例外的都被抓获了。

这起案件的难点和耗费时间的地方就是在寻找受害人的,因为小区地方太大,细细的搜查了几遍,需要很长的时间。

许某是看似聪明智商高,其实是很愚蠢很笨的,现在在中国发生命案还能逃脱的概率几乎是零。

杭州碎尸案,历史级别的案件!许某的血腥与残忍,让人不禁隔着屏幕都发毛!

碎尸,2吨水,清洗剂,养鸭子……

警犬的气味训练应该是有针对性的,比如血腥味,人体的味道!来女士家里,来女士人体的味道肯定到处都是,这比较容易干扰。而血腥味,应该是警犬训练的主要科目。那么,警犬到底有没有在来女士家闻到血腥气味,找到线索呢?

试想一下,许某作过几年的家禽生意,一刀放血这活,对于他来说,应该是小意思了,那么来女士熟睡时应该是被闷死在床上。他不可以在卧室里分尸,而且警方也通报了,分尸的现场就是来女士的家里,那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卫生间了。

一刀放血,2顿水,清洗剂……,三十多个小时里,这些足以慢慢消磨一些痕迹!给警察和警犬造成一定的难度

但是,警方又怎么可能是吃素的!

【挑战不可能】有一期节目就是介绍的警犬的!节目中,主持人把一滴血滴到水罐车里,里面有满满一罐水(算不来都不止两吨),充分搅拌后,装了一盒带血液的水,与其它没有血液的水一起放到很多辆车里。专业训练的警犬冲破重重阻力,成功地找到了那盒含有血液的水。可见,能执行任务的警犬,都是相当厉害的。

我想,即使许某用了两吨水,用了清洗剂,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的。

据说警犬第一次进许某家里的时候,许某和他女儿被要求回避了,警犬在屋里搜索了一圈,最后在马桶那里着急的打转,当时就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后续也在马桶周边发现一些颗粒物,化验出人体DNA,所以才会有后续的警察不怕高温与恶臭,从38车粪水中找来女士被害的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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