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对于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到底是什么和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到底是什么和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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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到底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000元,高于432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过经济适用住房。
其中,无房户,是指从无自有产权住房并未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家庭夫妇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
二、申请时间
市中心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进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
一旦开始组织申报补充登记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关注媒体宣传,届时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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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

法律主观: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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