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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改对原有土地会有变化吗?

1.提升了土地价值

根据新的土地的土地管理法则,农村的集体建设性用地将会与国有土地一样再升一个等级,到时候的农村的土地价值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农民也会得到越来越多的福利。
2.退出宅基地有补偿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城市中购买房屋,使得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空闲的土地或者宅基地,这些土地一但荒废就将会造成白白的资源浪费。为改善这样的状况,在土地改革之后,凡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都将会获得一定的补偿措施,并且补偿金额也会获得一定的提高。

3.可以享受一定的便捷金融

在改革之前,农民如果急用钱怎么办,只能到处借。而改革之后,农民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证书,可以向银行或者有关金融机构实施贷款。
4.一但确权结束,很难再申请土地

当前农村土地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并且土地确权的主要目的是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在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资源出现比较紧张的情况,预留机动地也是比较少的,因此,短时间内申请土地将会很难。

随着土地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利益将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掘,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进一步对土地的改革变化,农村的经济变化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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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近十年来的土地改革内容 影响及意义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http://www.cq.xinhuanet.com/2010-11/25/content_21479229.htm

历程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提出并主张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3年开始在全国广大农村全面推行。到1983年底,98%左右的农户都实行了包干到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历程5:“新土改”允许土地流转

改革开发30年后,2008年10月1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提到,“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盘点:各地探索土地流转

尽管2008年9月30日,胡锦涛考察安徽小岗村定调新土改方向——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自从有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就在悄然进行。特别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有的农民就把土地或转让或转包或转租给别人。

有数据表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全国农地流转量仅占承包地总量的1-2%,90年代末达到4%左右,现在已经达5-6%。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浙江省,则高达30%左右。

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进程中,各地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产生了很多新鲜事物,并总结了不同的模式。比如,小岗村从“分田到户”到新型合作化,甘肃成立首个土地股份合作社,福建三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贷款,温州通过创新耕地流转模式稳定粮食生产,天津则推行宅基地换房。

国务院批准重庆、成都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地在不同程度试点土地流转。

成都市从2008年开始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立国内第一家产权交易所,并形成了多种相对成熟的土地流转模式,比如:红砂村的土地租赁模式,龙华村的集中经营开发模式,汤营村的土地入股“股权+红利+工资”的模式,蒲江县通过龙头企业土地转包模式等。

重庆在土地改革领域大胆探索,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自愿交回等,并创造了土地换社保的九龙坡模式。九龙坡区凡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又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申报为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保险、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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