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小伙伴们,很多人可能对2023年烂尾楼新政策和2021年烂尾楼新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3年烂尾楼新政策和2021年烂尾楼新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2023年烂尾楼新政策
4月21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中明确了,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优先于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债权。该批复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
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2023年2月14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法释〔202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公告
《最高人民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
2023年4月20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
你院《关于明确房企风险化解中权利顺位问题的请示》(豫高法〔2023〕36号)收悉。就人民在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商品房已售逾期难交付引发的相关案件中涉及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二、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此次政策具有非常好的务实精神,对于各地2023年处理保交楼事件具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过去对于开发商、银行、建筑商等方面的权益维护内容,主要把建筑商、工程商、设备商、材料商等排在首位;现在遇到了购房者、退房者和建筑商等方面涉及权益优先的问题,此次最高法已经非常清晰地明确,购房者和退房者的权益应该受到优先保护。
2021年烂尾楼新政策
2021年烂尾楼新政策在原来的政策基础上进行了更改。尤其是从进度方面做出了明显的调整。因为烂尾楼的影响确实非常大,最新的政策当中,是在原基础上做出了时间方面的调整,加快了施工的进度,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总结:以上就是本站针对你的问题搜集整理的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