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如果你对证据法基本原则和证据的基本原则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证据法基本原则和证据的基本原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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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基本原则
证据法是指诉讼中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在中国,有关证据的法律散见于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织法(人民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等)、司法解释中,中国的司法界曾尝试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但至今仍未成功。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是否制定统一的证据法法典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议。定义
证据法是指诉讼中证明活动的法律规范。
狭义的证据法是当事人主义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时,解决一定的认定行为准则和事实认定标准问题及诉讼风险分担的法律。
广义的证据法是有关证据收集、制作、保全、提交以及运用的法规的总和。
原则理论
证据法本质上是一个法律化的“认识法”,其基础是经验,基本方法是盖然性的。因此,任何证据法都不可能是天然的事实查证保证法。证据
基本原则
证据法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遵守法制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证据为本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
公平诚信原则,
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基础
证据法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三点:
认识论——物质论,反映论,可知论
方——信息论,系统论,概率论
价值论——外部平衡,内部平衡。外部平衡包括: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率,司义与传统。内部平衡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案件真相与解决,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证据的基本原则
证据的基本原则包括:1、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是当今世界刑事诉讼奉行的基本原则,要求将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而作为定罪量刑的根据;
2、程序法定原则。办案人员对证据按标准审查、核定,按规则予以排除。公安、司法机关证据认定标准统一,证据排除规则一致;
3、法庭质证原则。证据必须经过正式的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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