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可以呀! 白纸黑字胜过红嘴白牙。对方提出这个要求时,就已经埋下了雷子。
千万不要,而且也违法!
说说我的经历:对方电瓶车闯红灯穿过正在绿灯左传的车流,撞到我正常右转车右上,还好我车速不快,对方倒下头上起了个包,其他也看不出什么。 当时警察先叫急救车到了医院,那女的叫医生开这个检查开那个检查,当时我说你要做什么你和医生提,我有保险,结果医生看后不愿按她的开,就给做了个CT,她还强烈要求挂水,就给挂了。在医院她儿子上来就冲我问打算怎么办,我说别急,路口有监控,是你妈妈闯红灯,我有保险,你妈妈现在也没大事。我喊了很大声,输液室里人多,他也没拿我怎么样,想了想就往我脚上看,我上车就换开车的鞋的,他找不到我的错处。挂水时他们父子陪着,我出去买了饭菜,回来后她还说要请假,叫我去找医生开一个月的假单。我又去找医生,医生说她这种情况我怎么能开一个月的假,开单子也是要根据检查结果的,都已经给她挂水了,挂的还是她要求的。我说我现在也没办法,车扣了,请他帮帮忙!
过几天双方到了交警大队,医院里默认的闯红灯,现在对方说不知道闯没闯红灯,让警察调,其实她老公早就去看过了,她老公开出租车,对道路和法规都熟,那地方虽然有摄像,发生事故的地方照不到。她们也是可以,大厅里就笑嘻嘻地说出来去看过什么,还表明自己对法规很熟。挂水的时候看对方的言行,心里对对方没底,本来也是想我担责的,但是警察跟我使眼色,就交了车上的行驶记录上去,明明白白的,但是还是要担次要责任。
到了保险理赔的时候,她要理赔员给她来回打车费,她身份证地址是离很远的地方,可她老公是做出租车的,在市区住有房。跟我说她给几家公司做打扫的,一个月有小一万收入,现在她休息了一个月,要我给八千。一边要钱一边说其实自己看不上这点钱。理赔员说那你找人家出个证明,或者银行流水,有就给你申请。什么也拿不出,就是要陪她八千理赔员躲房间不跟她讲了。又笑嘻嘻叫我们看她的电瓶车,说有地方磨坏了,要换新的两百,可是当时倒下去的另一边,指出逻辑上不对,她也不脸红,还是笑嘻嘻的。一点磨到四点多,我说这样除了保险应该给你的,我再给你五百,这件事就签字结束!她不肯,要一千,八千到一千,便宜我了,我就说那我等你起诉,看法院怎么判!理赔员也出来打圆场,她又叫理赔员想办法多叫保险给钱,理赔员说实在找不出能给你钱的法规,最后报销了两百车费,她也知道只能两百,叫老公打了一百五十多的车票,想试试能不能来回给个三百,事后她居然当场说得出口,还是笑嘻嘻地。
最后钱财上丢了五百,出了次险。对了,我车没事,当时看着被撞的黑黑的地方,4S看后说不是底漆露出来了,是电瓶车轮胎的橡胶蹭上去,洗洗就掉,凹进去的已经在慢慢自己变平。
感谢警察,医生,和理赔员,不然我真栽他们手里。虽说过程中也没怎么接触,但是事后回想,他们还是带着很大的善意的,我什么都不懂,他们没有任由对方摆弄我。
做人要善良,但是也要提防恶!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了。我举一个案例,你就知道应不应该认全责了。
2019年4月,在十字路口,一辆小轿车与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时路口是有红绿灯的,由于现场没有监控, 只能由当事人的陈述来确定是哪一方闯了红灯。
小轿车的驾驶员承认自己闯了红灯。摩托车的驾驶员说自己在绿灯的情况下正常行驶。
交警队责任认定,小轿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赔偿的时候。 摩托车驾驶员提出除了保险公司赔偿的以外,另外再加两万块钱。 小轿车的驾驶员坚决不同意。
摩托车的驾驶员向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在开庭的时候,小轿车的驾驶员拿出了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说明自己为了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而承认是闯了红灯,但是行车记录仪上清清楚楚记录的自己没有闯红灯,是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
人民法院最终在民事判决的时候没有采纳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 认为摩托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强制险的范围内赔偿摩托车驾驶员的损失。摩托车驾驶员要赔偿机动车的维修费用。机动车驾驶员不需要额外再给摩托车驾驶员一分钱。
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由于机动车驾驶员,在口供上不负责任的叙述,造成了自己耗时一年多才将这起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这个案子里面其实还有一个小插曲。当时机动车的驾驶员甚至以骗保的罪名,被公安局叫去进行了询问。
你的这个案子,交警队在责任认定书上已经做了第一次的认定,也就是对方承担主要责任,你承担次要责任。对方家属之所以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骗保。
如果你要是参与其中的话,数额巨大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交警队的事故民警,在日常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很容易识破的。作为保险公司,如果有骗保的行为也是非常容易识破的。
我的个人建议。
交通事故在认定责任的时候,交警一定会全面的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在这里不要抱有任何的幻想,很多人认为找一找关系,找一找朋友就可以把交通责任进行颠倒。这种想法你要放弃。 因为目前我们国内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是全部要归档上网的。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随时调出案件的电子信息。
如果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损失,我建议咱们驾驶员在出行的时候,要多注意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对于非主责而一时心软认全责的车主们:
在当今社会风气情况下,非主责而认全责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很有可能是恶梦的开始!我在住院治疗期间曾见过这么一件事,一人骑摩托车因雾天视线不良在一丁字路口转弯时与一直行小货相撞。骑车者伤势严重,交警判决骑车者负主责,小货车过路口忽视瞭望负次责。在交警队经双方协商后小货车主同意负主责,责任六四开。过了几天伤者家属不满意,托人再协商责任变七三开,小货车主同意了。伤者一看挺好说话的就想把责任变八二开,小货车主虽不愿意但看伤者伤势严重以落下终身残疾的情况下勉勉强强的同意了!这时伤者家托关系找了个“硬人”要打小货车主全责!小货车主不干了,要求实事求事的判,不认主责了!伤者家一看慌了,又求人,又说好话的,最后经过交警求情的情况下,小货车主认了主责,责任六四开,伤者占四!
人心是不会满足的,认主责也要看伤者严重不严重,伤者家属有没有想法。记住了!一时心软很可能就是恶魔的出现恶梦的开始!
认了你就等着后悔一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