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智库简评《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国家主权的胜利。8月8日,联合国会员国达成了一项曾被认为不可思议的协议:一项普遍性的网络犯罪公约。由俄罗斯牵头,旨在挑战现有的以欧洲为中心的执法合作标准的努力,最终达成了一项保留人权保护并关注实际网络犯罪的协议。
但是,由于具有约束力的条约和国家主权似乎将成为全球网络治理的指导原则,这项仍有待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新公约可能会付出代价。
2019年12月,当“关于打击为犯罪目的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全面国际公约”的想法被提交给联合国大会时,国际社会出现了严重分歧。俄罗斯、中国和大多数东南亚国家投了79票赞成票,而60个代表团(包括澳大利亚、大多数欧洲国家、日本、英国和美国)投了反对票。
澳大利亚和志同道合的伙伴们一直认为,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法律机制:《布达佩斯公约》。《布达佩斯公约》于2001年在欧洲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达成一致,促进了执法机构在网络犯罪问题上的合作,包括联合调查、共享和承认数字证据、管辖权和引渡。《布达佩斯公约》还载有一套商定的核心网络犯罪和网络辅助犯罪。该公约包括人权和其他基本自由的保障措施以及审查机制,并为获得技术援助提供便利。
现在,在制定联合国公约的过程中,这一切都将被重复,甚至被掏空。事实上,在整个谈判过程中,都有人试图扩大网络犯罪的范围。例如,中国提议将“传播虚假信息......可能导致严重社会混乱”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而印度则主张将与“网络恐怖主义”有关的犯罪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布达佩斯公约》的问题在于,它在名义和精神上都是一项欧洲公约。虽然澳大利亚、巴西、斐济、尼日利亚、菲律宾和汤加等非成员国也是该条约的76个缔约国之一,但该条约很容易被认为不具包容性和代表性。俄罗斯作为欧洲委员会的前成员国,从未签署过该条约。莫斯科的理由是,该条约不尊重国家主权,因为它允许在未经该国同意的情况下开展跨境执法行动。其他国家,如南非,也效仿了这一说法。
尽管新的联合国网络犯罪条约并不完美,但也远非就是俄罗斯和中国的大获全胜。事实上,直到最后一刻,俄罗斯、伊朗和埃及仍持强烈反对意见。这或许是成功阻止国家在数字领域进一步压制的最有力指标。
在早期草案中,俄罗斯提出了各种有争议的观点,如扩大将被定罪的犯罪清单,削弱民主和人权保障。虽然在谈判过程中进行了考虑,但这些罪行并未进入最终文本。
伊朗在俄罗斯的支持下,要求进行七轮投票,以删除包含人权保障的段落。例如,伊朗要求删除一项条款,该条款允许各国在有理由认为调查因某人的性别、种族、语言、宗教、国籍、民族血统或政治观点而具有歧视性时拒绝提供司法协助。表决结果是大败:102票反对,仅23票赞成。
对联合国公约最强烈的批评来自民间社会组织和科技行业。他们认为该公约的范围过于宽泛,可能会被专制国家滥用于监视和镇压,以起诉居住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的犯罪嫌疑人。业界担心,他们可能会被迫违反条款和条件以及本国法律交出数据。还有人指出,该公约可能允许国家起诉举报人和网络安全研究人员。
尽管业界和民间社会都有这些担忧,但为了达成全球共识,自由民主的各国政府还是让步了。
《网络犯罪公约》将于今年提交联合国大会,一旦获得通过,将开放供成员国签署并最终批准。到2026年12月31日,该公约至少需要40个签署国才能生效。
在现有时间内能否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待观察。美国虽然'欢迎委员会通过该公约',但没有做出签署的承诺。澳大利亚网络大使写道,"在澳大利亚考虑成为公约缔约国之前,公约首先需要在联合国大会上以多数票获得通过”。伊朗在其最后声明中表示'对某些条款和条件持保留和反对意见'。莫斯科只承认了这一结果,俄罗斯'是谈判的启发者和领导者'。北京尚未发表声明。
几十年来,网络空间一直被认为是通过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互动来进行最有效管理的,在这种互动中,政府、民间社会、产业界和技术界将对各自在该领域中的份额负责。然而,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的经验表明,政府主导的程序优先,网络主权是各国达成共识的核心理念。
从长远来看,这可能会为其他政府间条约铺平道路,这些条约涉及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和平时期国家对国家的网络行动以及人工智能伦理原则等问题。这些将为专制国家提供加强对互联网和相关技术控制的机会,但是,对于自由民主国家来说,同样主权已成为抵御网络跨国镇压和不当外来干涉的最坚固防线。
澳大利亚战略政策研究所2024年8月16日|Gatra Priyandita和Bart Hogeveen

澳洲智库简评《联合国网络犯罪公约》:国家主权的胜利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信息平台不持有任何立场,欢迎在下方【顶/踩】按钮中亮出您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