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如果你对新反间谍法7月1日_反间谍法实施时间不是很熟悉,那么你来对了地方。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新反间谍法7月1日_反间谍法实施时间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话题。

本文目录一览

反间谍法于哪一年起施行

法律分析:
反间谍法是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切 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 安全的义务。 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 安全的间谍行为。 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 安全的间谍行为。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七条 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 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八条 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第十条 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 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第十一条 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同时废止。

返回目录

《反间谍法》于()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 安全,根据宪法而制定的。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 ,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 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 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 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 安全的义务。
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 安全的间谍行为。为了适应中国 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部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为基础,认真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送审稿)》,于2014年6月27日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反间谍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是在1993年公布实施的原《 安全法》的基础上修订而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并于当日公布实施。
间谍行为主要包括下列五类行为
《反间谍法》第一次对间谍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根据《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主要包括下列五类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 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 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同时废止。

返回目录

如果您觉得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请在文章结尾处点击“顶一下”以表示您的支持。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点击“踩一下”,以便我们改进该篇文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查看文章下方的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