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财产进行冻结。如果您的工资卡被法院冻结,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在解除冻结前,法院会先扣留一部分财产作为担保,并在冻结期间禁止任何对该财产的处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必要生活费的申请,法院也会综合考虑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必要生活费的支持。但是,请注意,这种支持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家庭负债等。
不仅仅是借贷纠纷,所有经济纠纷,一旦法院判决结案,到了追讨债务阶段,也不管债权人是否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债权人都有权对欠债人的财产及有效债卷(如股票)申请执行。工资卡有点特殊,它不同于存折,平时没钱,只有将工资打上之后才有钱。但当工资打上去之启毕竟也算欠债人的收入,所以债权人也可申请追讨这些钱。
可但是,总不能让法院每月去划扣这些钱,银行也无义务每月去给个人发工资,所以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双方,必须签订协议,规定每月还款多少?然后法院依协议通知财务,每月直接将债务人工资钱扣下,划归到债权人的帐户上。
既然称工资,这钱就包括欠债人的生活费用,并且也包括需要欠债人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比如父母、孩子)。这是人道主义的问题,在签订协议时,法院会让双方进行充分讨论的。不仅仅是只考虑生活费,衣食住行,是都要考虑进去的!钱有富余才可申请执行,如果没富余,干脆都不允许执行,保证生存还是主要的。
妻子的收入可以考虑替夫还债。父母、儿女不可,只有其自愿方可。
因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冻结工资卡,可以申请必要生活费嘛?
这是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我们是要保护债权人利益,是要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但我们也不是要被执行人去死。法律应当具有基本的人道主义,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生存权,这是基本人权。这不仅对被执行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如果我们把被执行人逼上绝路,那无疑会带来其他社会问题。所以在冻结被执行人工资收入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费用。但是,法院是不会主动帮被执行人预留这个生活费用。如果被执行人需要保留生活费用,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关于这个生活必须费用的标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每个地,每个法院其实并不太一样。有的法院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予以保留。
因民事借贷纠纷,法院冻结工资卡,可以申请生活费,不过债权人在申请执行债务人的时候,法院法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讨论后,法院法官会进行查询债务人的资金余额,会查明平时债务人的消费流水来考虑给留生活费,一些法院会根据你居住的城市给予留生活费,剩余的就会被划扣,我认识一名在伟易达集团上班的员工,就被一家持牌金融机构起诉后,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这家持牌的贷款公司就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执行局法官就查了他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平时消费明细,和每个月的工资流水账,根据东莞的市场平均最低消费水平综合考虑后,每个月给他留了1200块钱生活费,其余的钱全部被法院进行代扣偿还持牌金融机构的钱,因为法院在执行的话,法官会考虑你的吃、穿、住、行,在根据你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余额和你居住的城市平均消费水平,根据你的消费流水账来综合考虑,因为每座城市的经济消费水平是不同的。还有我认识云浮市的一个也被执行了,也是按照云浮市的市场平均消费最低水平和综合考虑后给他每个月留了900块钱生活费,全部被法院进行代扣偿还,如果你名下什么都没有,法院查询到消费水平都有限,是无法执行的,这种只能是终止执行!
如果法院冻结了你工资卡,在债务人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双方没有进行讨论,你是可以想执行你的案件承办法官申请,而执行局会安排双方当事人去法院进行调解,而法院法官会问你居住的城市,根据你平时消费的流水进行查询,会按照你居住的城市市场平均消费水平给你留生活费,在安排双方当事人签署一份生活最低保障协议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因此,若被执行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法院保留必要的生活费。被执行人需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