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并确权的过程中,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程序:
- 收集证据: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承包合同、地籍资料、土地使用证等文件。这些文件可以作为确权过程中的证据。
- 调查核实: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或农村事务所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进行调查核实。这些机构会对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和验证,并出具相关的调查报告。
-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或调查核实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并向法院说明自己的主张。
- 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当事人的土地权属合法,则会确认其土地权属。
- 确权登记:在法院判决确认土地权属后,当事人需要将判决结果提交给相关部门,如土地管理部门、地籍办公室等,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登记是将法院判决的结果在官方记录中体现的重要步骤。
农村的土地纠纷虽然不是太多,但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因此需要及时调处。那么该如何正确化解呢?
土地纠纷调处的原则
土地纠纷调处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双方诉求,平衡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查事实、摆依据、讲道理、明是非、晓利害、促和解,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去伪存真寻找依据,明晰双方利害关系,耐心说服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土地纠纷调处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快刀斩乱麻,越快越好,将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一般是个人之间先行协商,需要上级介入调处的一般是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的原则,逐级调处消化,确实不能调处的再申请上一级组织介入调处。
最终不能达成协调的由乡镇政府依法裁决,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既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以后调处程序终结,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属于基层工作经验,一般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调处会得心应手,顺利解决的概念较高。首先要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将相关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其次深入了解纠纷原委,双方诉求事实依据,并明辨是非,去伪存真,掌握可令对方信服的事实依据;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不能妥善解决的后果,抓住双方理性的弱点,促使双方理性让步,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调处。
以上是本人长期从事纠纷调处方面的一点心得体会,还请业内人士批评指正,共同提高!
农村土地纠纷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土地侵权纠纷、土地边界纠纷、因修机耕路佔地调整与补尝纠纷、宅基地纠纷、退耕还林地纠纷、土地互换纠纷、等等。我曾参加过很多土地纠纷调解。处理土地纠纷讲程序,第一步是协商处理、如由村组干部参加与主持、就在村民家里协商处理、可以一至二次、如。如果顺利地协商处理好了、就写一个协商调解协议书、村民双方盖手印、村委会盖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好果双方意见分岐大旡法协商、经村组干部劝解旡效、就是调解不成、矛盾双方就走下一个程序。
第二个程序就是由纠纷双方申请、请求镇人民政府主持开听证会。镇 上一般设有调解中心大厅、一般情况下由镇司法所人员主持、由副镇长参加、或有县司法局干部参加。听证会之后、双方可收到裁决书,一般情况下、矛盾纠纷在听证会上都能得解决。若双方任何一方对镇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次。若有一方仍然不服、就走第三个程序、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很少走到这一步、因为村民都不愿意打官司,但有的村民就走上訪之路、因为上访不邀诉颂费。但上访一定要注意,不要越级上访,不要违法上访,不要闹访。而要依法依规上访。
农村的土地,几千年来都是私有制。
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打土豪,分田地,给每个农民都分了一份土地,"耕者有其田",这是共产党当初闹革命对农民的承诺,因为共产党是依靠农民武装革命成功的。
农民得到的土地,是农民私有的。短短几年时间,由于家庭诸方面的原因,在农民中间却出现了土地买卖,这就失掉了共产党革命的初衷,短时间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为农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制的过渡,做了铺垫。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民的土地变为农民集体所有。管理方式是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该算单位,农民在自己的生产队劳动,获取报酬。
改革开放,农村管理体制变革。人民公社叫乡政府,生产大队叫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叫村民小组。
土地改变了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生产队集体耕作,变为分田到户,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土地承包制"。但有一点不变,就是土地属村民小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
由于诸上原因,政策出现大承包小调整,每3至5年由本小组2/3的成员通过决议小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带了这个尾巴,在之后的几十年,村民小组土地小调整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又出台了土地分配土政策,有人拿中央文件说话,有人拿地方政府文件说话,有人拿村民小组2/3组民决议说话,这就出现了土地的分配五花八门,这才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纠纷。这也就是题目所说的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逐级上报,逐级审该,已向每户农民颁发了土地确权证。
农民手拿土地确权证,等待2057年土地新政策的出现!
这就是渭河渔翁,对你的回答。
农村积怨已久,老死不相往来,深仇大恨的过节,除去家长里短,家族之间的纷争,那么发生最多最常见的肯定就是土地纠纷,左邻右舍之间因为房屋外面的滴水之争,因为房前屋后空白地的使用权,而邻里不和大打出手的现象层出不穷,兄弟之间,家族内部因为房屋宅基地的归属继承,而闹得头破血流,亲人之间反目成仇的更是不在少数,而地邻直接,因为种地多少,土地里面种植树木影响农作物生长,这样的纷争,从唇枪舌剑到拳打脚踢,引发矛盾变大的事情,更是每年都有,因此农村土地纠纷的问题,占据着一个村子是否和睦,是否互助友爱,团结一致的最主导因素。
农民种地不挣钱,辛辛苦苦一年并没有多少剩余,虽然很大一部分农民经常抱怨这个问题,但是却很少有人放弃土地,往往抱怨最多的人,反而种起地来最不含糊,也最认真,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农民的收入途径很单一,并且不固定,没有什么确定的收入,一年的收入来源无非就是打工和种地,尽管大家经常吐槽种地不挣钱,但是多多少少还有有一点剩余的,这一点剩余对于大多数农民都是非常重要的,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土地就会有收成,就能够满足一家老小的吃喝,所以从这方面上来讲,也就证明了农民为什么把土地看的那么重要。
有土地就有饭吃,有宅基就有房子就有地方住,有吃有喝有地方住,有一个安分守己的生活,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足够了,所以大家尤其看重房屋宅基地和土地,也就是为什么关于这些,在农村总是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怎样处理?
从我个人的看法来说,农村村干部村主任,首先发展农村经济,带领大家发家致富是一个方面,尤其不能忽视的就是,能够很及时很客观的解决农村村民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情况,同样是重中之重,换句话来说,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大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很多,不是一朝一夕一个人就能够轻轻松松完成的,但是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这个问题只要是村干部能够真正的立志于服务农民,那么解决这种农村纠纷,还是不成问题的。
村干部在面对村民土地纠纷,和家庭纠纷的时候,应该主动的站出来,不要等着事情闹大了,闹得头破血流了,不可收拾了,弄得双方不可开交了,才去充当和事老,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村干部首先应该有一个觉悟问题,在问题出现的苗头之前,就应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然后去主动的解决问题,而不是被动的等村民去找你。
大家都知道农村里面,面对个人纠纷,其中看热闹瞎起哄的人有很多,双方的当事人有都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所以谁都不服软,谁都不低头谁也不会认输,即便是心里面知道自己不对,但是碍于面子问题,也不会主动向对方赔不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村主任能够明事理,主动的去寻找当事人双方,去主动为双方解决这个问题,往往能够事半功倍。
村干部村委会是解决农村各种纠纷最主要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村干部千万不要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更不能存在推波助澜的心理,我们可以容忍自己没有发家致富的能力,但是绝对不能容忍当老好人,事事推诿的作风。
当面对包括土地纠纷以及各种纠纷的时候,切记务必要做的就是,忍一时风平浪静,这个忍不是说让你受欺负不回应,而是告诉你千万不要冲动,不要出手伤人,不要把明明有道理,有依据的事情,本来占理的,但是因为一时气不过打人了,那么到时候后悔也就晚了。
遇到土地纠纷,保留证据,不管是宅基地的归属,还是土地的分配,都是会有文档证据留存的,当面对,对方不合理侵占的时候,首先做到的就是先礼后兵,不忍气吞声,不大打出手,第一步先和对方讲道理,把土地的归属,证据一一给对方表面,让对方意识到你是有充分准备的,对方的做法是完全不占道理,不合法的,在正义上面法律层面,对方都是不对的,这个时候如果对方意识到错误,就此罢手,原因认错并且补偿给你的损失,那么完全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邻里之间和睦为主,相逢一笑泯恩仇,这件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可是如果对方蛮狠不讲理,故意混淆视听,歪曲事实,对于你的忠告不管不顾,继续我行我素,那么下一次应该做的就是及时的通知村委会,村干部的到来,让他们做调解和协调,这个时候如果对方对村干部的协调还是不管不问,不当一回事,或者说村干部有不作为的情况出现,那么不要犹豫,更不要坐以待毙,立刻马上去找镇上的有关部门进行下一步的处理。
自己解决不了,村干部解决不了,那么最好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寻找上一级有关部门,拿好你的证据,直接交给工作人员,然后等事情的进一步处理就行,只要你有凭有据有事实,那么胜利的天平一定会倾向于你,不要相信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要相信光明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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