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相信很多人对党员介绍信怎么开和开介绍信需要什么材料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党员介绍信怎么开和开介绍信需要什么材料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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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介绍信怎么开
法律分析: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
2、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工)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回执联仅在转出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之间使用,不层层回执。
4、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在收到接收地党组织的回执联后,将其粘贴在存根联的“贴回执联处”备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工)委将回执联在一个月内按介绍信上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党(工)委。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仍对该党员负管理责任。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和修订式样的通知》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填写使用
1.《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设定的编码进行统一编号,基层党委加盖印章后,由党支部负责登记、填写、发放。
2.流出地(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党员的基本信息。
3.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接收流动党员时查验填写。
4.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和交纳党费情况栏,一般由流入地(单位)党支部在持证党员离开时查验、填写。主要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5.年审(查验)栏由年审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负责填写,年审应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一次,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6.党支部盖章或支部书记签章栏填写时,党支部有公章的须加盖公章,没有公章的可由支部书记个人签章
开介绍信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社区证明(介绍信)
一、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出示本人户口、居民身份证,并讲清证明开往单位及要办的具体事情的前提下,方可开具社区证明(介绍)信。
二、下列证明不在社区出具之列:居民无劣迹证明——到市刑警支队办理;居民婚姻证明——到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处;无劳动收入证明——到街道劳动保障科办理;家庭困难证明——凭低保证明;遗产继承公证等——请到公证处直接调查。
三、包括各种形式的外调复函等内容的证明必须在情况清楚,且有直接证明人出具证明后,由社区包片工作人员签字负责时方可办理。
四、所有证明信件必须登记备案,杜绝事后无线索的情况出现;更不允许开具人情证明及模糊不清或事后讲不清的证明。
五、特殊情况下的证明必须报社区负责人审查并签字后方可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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