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大家好,相信很多人对求职创业补贴错过了还能申请吗_河南省人社厅就业服务大厅都不是特别了解,因此今天我来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求职创业补贴错过了还能申请吗_河南省人社厅就业服务大厅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一些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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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河南省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登陆河南省人社厅 点击【就业服务大厅】。
2、在河南就业主页下面点击【个人事项】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3、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个人账号注册页面。
4、在个人网厅首页面点击【就业补助资金】进入就业补助资金申请。
5、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页面点击【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6、根据信息提示上传材料操作完成。
毕业生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就业创业证和申请对象资格证明,3月25日前提交所在高校就业部门。未离校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可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办就业创业证,可由高校就业部门集中代办。机构要及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 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可按照本通知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前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 院校职业 类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中:
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答案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是指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认定,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注册为全日制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毕业生。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获得 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 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该生在毕业年度为全省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 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 和省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财力薄弱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调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的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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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1、登录河南省人社厅 点击就业服务大厅。
2、在河南就业主页下面点击个人事项进入系统登录页面。
3、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个人账号注册页面。
4、在个人网厅首页面点击就业补助资金进入就业补助资金申请。
5、就业补助资金申请页面点击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6、根据信息提示上传材料操作完成。
申请条件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正在享受 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 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法律依据
《关于切实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第三条推动自主创新创业。进一步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引导,充分发挥“创响镇江”品牌活动作用,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落实各类财政补贴政策,协助做好税费优惠、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租金减免等申领工作。评估认定市级大学生创业园,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遴选一批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一定金额的无偿资助,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报省“双创计划”。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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